關於版規50字...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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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pin (偶速龍哥 ^_^)》之銘言:
: 版規訂出來五十字原則,這是合理的,也是大家投票通過,
: 但那是防堵「灌水文」、「衝文章數」,甚或是買賣文的不是嗎?

喔,大家投票決定的規則然後又不遵守
那大家投心酸的嗎?
還要板規幹嘛

: 對於好心想來這邊贈送東西給新店厝邊,
: 但寫完東西名稱、贈送地點之後,不知道要湊什麼字數的好心板友,
: 需要送進水桶一個月?

1.禁一行文,文字數低於50字者視為灌水 請愛用推文,違者警告一次

請問你從哪邊看到水桶一個月的規定?

: 我不認識那位板友,但假如我是他,大概一輩子都不會想來這了吧!
: 原來在新店,好心送個東西,只因為沒有多嘴砲一下,
: 多寫幾個字來湊滿50字,就要被關進水桶一個月,
: 這到底是什麼東東阿?囧rz

所以出於好意就可以無視規定嗎?
喔 自己不遵守規定,怪我咧

: 雖然我們是個法治社會,但這裡是個地方版,
: 難道不能有點人情味,什麼事情都要一板一眼地完全用「法」來處理嗎?
: 唉..........................................

有人情味,可以阿,那哪天板主看你不爽
管你文章合不合規定照樣把你文砍掉你能接受嗎?
反正'什麼事情都要一板一眼地完全用「法」來處理嗎?'是你講的嘛
而且甚麼時候用法 甚麼時候不用法,誰說了算?
如果大家真的這麼理想懂得自愛
那根本不需要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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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達隆的王 ↘Ψ↙ 子阿薩斯要去斯坦索姆玩ya阿他們生病了殺光他們我不要我也不要Youa
refiredIamf◢◆◣ired阿薩斯眉頭一皺,我們分手吧殺光他們羅達隆的王子阿薩斯殺光了
斯坦索姆 ㄟˇㄏ▌的居民發現故事30秒講不完。會替你們報仇的有了這個就IMBA了
我ROLL了99!管你的嘿嘿WhoamI?IamSpiderman阿薩斯變成了不良少年殺了很多人
他復◢◣∕█/︷\█﹨◢◣活了科爾蘇加德起來吧我的勇士為你而戰我的女…把薩菲隆便成
不死◥ ◥◣◥ ◤◢◤ ◤龍ya打敗了伊力丹你還沒準備好…終於成了巫… ψpm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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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1-04-27
請看17959篇之公告。不過您的想法也沒錯。^^
我也只是講一講我的感受罷了...(攤手)
Hazel avatarHazel2011-05-01
灌水文設定為50字以下 就不是投票的結果吧?
Delia avatarDelia2011-05-03
其實防堵灌水文是合理的,我只是覺得,在法規的執行
上,能多一點人情味而已...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5-04
ya~~
Noah avatarNoah2011-05-06
50字規定沒有投票過吧?是沒寫不滿要水桶一個月,實
Erin avatarErin2011-05-08
判就是一個月,仔細看一次板規+舊有公告水桶,開罰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5-11
基本都是一個月,這似乎已是隱藏預設值?dragonpin板
John avatarJohn2011-05-11
友並沒有要求廢法,而是視情況來處理,CASE BY CASE
Mason avatarMason2011-05-13
就算要CASE BY CASE板主依照板規執行板務也不該噓他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5-17
未滿50字都是先警告 累犯才會水桶 這是板主的公式
Joe avatarJoe2011-05-18
大家要乖 不要因為我沒空上來惡搞就亂成一團! >.<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5-19
XDDDD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5-23
樓上QK也要乖!! >.<
Yuri avatarYuri2011-05-24
就算做好事 也要遵守規定呀~ 這是基本的禮貌^^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5-25
並無同意他噓文,我的觀點如公告那篇下講的,依法管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5-27
理是OK,但有細則應有對應,警告兩支就統一一個月+,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5-29
這條在板規找不到,甚至沒說明。若要用板主自由心證
Lucy avatarLucy2011-05-30
怎麼做都有人說話 有人說話較熱鬧 所以新店板很熱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6-01
判定,這處罰等同商業文違規來懲罰,這有些過重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01
警告累積兩次者,則以水桶計算<-有寫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02
或許是怎麼做都有人講,但我的看法是,既然要依法管
Tracy avatarTracy2011-06-04
理,那就依法處罰,問題有寫明嗎?我的疑問在公告都
David avatarDavid2011-06-05
50字規定是所有文章,非限定商業文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6-09
講了,非商業文警告兩隻=一個月這種規定看不見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6-10
寫個PTT小六法好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6-11
樓上朋友,你要不要先看那篇推文再來回?我不反對執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6-12
法,但這明顯不夠明確,若板主要這樣判,就麻煩列出
Hedy avatarHedy2011-06-15
MA,若我觀點太過狹隘,用酸得很有趣的話,那請便
Olga avatarOlga2011-06-18
警告就是警告,沒有區分商業文警告,或一般文警告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6-19
SO,哪裡有寫警告兩隻=一個月,你告訴我就好。要說
Jack avatarJack2011-06-20
板主當然可以列出來,但是會增加管板的負擔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6-21
水桶基本起跳為一個月也ok,要把這個寫進去講清楚很
Harry avatarHarry2011-06-25
五、刪文與懲罰 那邊底下
警告累積兩次者,則以水桶計算<-有寫
Jack avatarJack2011-06-29
難,都有文章50字內限制了,板規多打幾個字會怎樣嗎?
你根本沒看我的公告推文,兩位就自便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6-30
所以需要PTT小六法!!! 地方版也跟地方政府依樣弄個法
水桶應該都是1周為單位的樣子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7-02
好像是最低一周啦 漏打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7-06
警告累積兩次者,則以水桶計算<-下一句話
違規追溯期為1個月,累犯追溯期為1年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7-09
我不太了解,公告這種東西為什麼你要去讀的這麼"細"
不要犯規不就好了
Edith avatarEdith2011-07-09
他要我們兩個自便~~~ XD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7-11
原來這裡也這麼熱鬧!(探頭)
Doris avatarDoris2011-07-13
這一篇的討論看起來比較有意義 板主公告處罰 實在該
引經據典一下 至少告訴受罰的板友跟其他板友
是因為什麼原因要判一個月 大家以後要乖要聽話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7-17
樓上,追溯期好像不等於懲罰的時間.....
Andy avatarAndy2011-07-21
我笑了,可以要求一篇50字這種細則,那要求相對應的
Yedda avatarYedda2011-07-21
板主當然可以,引經據典,但會增加管板的負擔
Lucy avatarLucy2011-07-24
不讀細一點,怎麼知道會不會犯規...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7-28
處罰細則就不合理,那這該叫雙重標準還是什麼呢?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8-01
怎麼會說引條例處罰會增加管板loadnig
那麼 逐篇去看有沒有五十字會不會增加loading?
要就要做的完整一點 隨便妥協找出口 這樣做對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8-02
都可以每篇算字來警告了,那幫板規加幾個字就很負擔
?我還是只能用上面推文回應你。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8-05
追溯期好像不等於懲罰的時間<-好像沒錯。
Mary avatarMary2011-08-10
你要知道怎樣不犯規
不必去看那些,犯規之後怎樣被處罰的部分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8-10
有嫌疑的可以用WORD 幫忙算~~~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8-12
再說,這明明是板主的解釋範圍,有疑問部分他回答算
Kama avatarKama2011-08-14
當然沒錯.....sigh...
Irma avatarIrma2011-08-16
數,為什麼現在非板主的人要一直出來解釋呢?
Susan avatarSusan2011-08-19
所以「要罰誰」要明定,不能自由心證。可是「罰多久
可以自由心證!XDDDD 好有趣的觀點!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8-23
wata板友你終於發現重點了!XD
Emma avatarEmma2011-08-25
所以你闖紅燈被警察罰50萬,你也不用去查,就乖乖
給他罰50萬嗎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8-27
所以需要PTT小六法阿 找個專業的人編輯法典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8-28
我想我應該有參予板規討論的權利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8-30
板規或許沒有明確寫出,警告兩次=水桶一個月
Emma avatarEmma2011-09-01
如果只要版主回應 可以直接寄信喔~~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9-06
但是整篇板規公告,有寫到水桶的,大多是水桶一個月
何來自由心證之說
Donna avatarDonna2011-09-08
我說會增加負擔不是指修改板規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9-09
若板主要這樣判,就麻煩列出<-這句話
Connor avatarConnor2011-09-11
我本來以為你是說要列出
追朔期的所有文章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9-11
至於闖紅燈50萬的部分
PPT不是現實生活,所以我大概了解怎樣不會犯規就好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9-13
不用去細讀如果犯規怎樣會被處罰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9-16
如果要討論,方向應該是如何讓板規更完整
而不是針對語病窮追猛打
Doris avatarDoris2011-09-20
所以現在就是有人針對版規不完整的地方提出意見啊~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9-24
既然有人覺得買賣贈送文不是灌水文,那麼討論
Agnes avatarAgnes2011-09-25
需不需要那入50字規範,不是正好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9-27
當初沒有明訂罰則,然後說其他違規都是水桶一個月
這樣似乎也不恰當吧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9-28
討論買賣文是否應該列入50字規範很好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9-29
樓上一系列ID 有種和諧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10-01
Kama avatarKama2011-10-05
推這篇~
Zora avatarZora2011-10-07
shi大我很乖的好不好> <
Ursula avatarUrsula2011-10-10
我是帥大!! 你這個頑石QK!! >.<
Hedy avatarHedy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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