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666號 性交易除罪化 - 台北萬華

Table of Contents

罰娼不罰嫖違憲 日日春:應全面除罪

大法官釋憲今天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
行長鍾君竺肯定大法官正視性工作者困境,並期望政府能以「娼嫖均除罪」為日後修法方
向。

大法官第666號釋憲文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平等及比例原
則,應於2年內失效。

鍾君竺肯定大法官終於看見社運團體10餘年來的努力。她表示,性工作者成為社會弱勢族
群原因,就是因為政府以處罰的方式規範,導致性產業地下化,假使性交易是成年人雙方
合意的行為,就不應訂定罰則。

她認為,假使政府真要正視性產業存在,就應效法澳洲、德國以及荷蘭等國家,實際針對
性交易的場所、廣告招牌等制定明確規範,以管理代替處罰,才能杜絕非法性交易。

另外,鍾君竺指出,即使行政院先前已承諾朝除罪化的方向修法,但內政部今年6月仍建
議設立性交易專區,並建議專區外進行性交易仍須處罰。她認為,這代表政府對性產業仍
採禁止態度,期望這次大法官釋憲後,政府能實踐娼嫖全面除罪化的承諾。

****************************

除不除罪沒意見,希望能因此加快腳步,在別處設立專區,搬離國小,
期望也能有官員看到小小萬華居民的困境.

--

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09-11-09
專區先規劃出來最重要
Rachel avatarRachel2009-11-11
如果一切的動作都在專去內完成,那設在哪裏就沒多大差別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09-11-14
希望能趕快做出成果,讓大家都不用再為這問題擔心
Quanna avatarQuanna2009-11-16
有專區內就會有專區外 居民跟性產業並非不能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