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 我今年八月二十號發生車禍
對方快速煞車後又無打方向燈右轉(聽他說是為了撿掉落的土司) 我一時閃避不及
撞向他 後來我受傷 他沒受傷 我是中指 指甲剝落 末端性骨折 縫了四針 現在傷口是不痛了 不過指床部分的肉 有一部分沒了 指甲也無生長跡象
我想請問如果我想向他要求除了醫療賠償 機車損壞賠償外 還可以向他要求什麼賠償 我有找尋相關資料 精神賠償 是不太懂 這種賠償可以要求多少?
我想請問如果不告他而私底下和解 大概這種受傷程度可以要求道多少賠償才算合理 我也不會獅子大開口說要多少 只是不懂 所以想請各位大大有經驗的告訴我 好讓我來拿捏
如果對方不肯和解 我又要告他的話 該準備什麼資料 需要先寄封存證信函嗎? 那傷害診斷書需要嗎?
對方快速煞車後又無打方向燈右轉(聽他說是為了撿掉落的土司) 我一時閃避不及
撞向他 後來我受傷 他沒受傷 我是中指 指甲剝落 末端性骨折 縫了四針 現在傷口是不痛了 不過指床部分的肉 有一部分沒了 指甲也無生長跡象
我想請問如果我想向他要求除了醫療賠償 機車損壞賠償外 還可以向他要求什麼賠償 我有找尋相關資料 精神賠償 是不太懂 這種賠償可以要求多少?
我想請問如果不告他而私底下和解 大概這種受傷程度可以要求道多少賠償才算合理 我也不會獅子大開口說要多少 只是不懂 所以想請各位大大有經驗的告訴我 好讓我來拿捏
如果對方不肯和解 我又要告他的話 該準備什麼資料 需要先寄封存證信函嗎? 那傷害診斷書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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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失~是可以請求~如果只是要求一點意思~大多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要求金額大~就要提出佐證依據~~如因車禍後造成不敢騎駕車之恐懼~或看到車多時會怕等等~這些都有可能發生但都需要就醫~由醫師證明~所以很難說多少~~
基本上你的事故賠償~~
車輛損壞維修費~加就醫支出(含所有因傷所需之費用)~休養期間無法工作之損失(薪資證明)~其他就是加個6000~10000元~作營養補充~精神撫慰~
你可以大約估計一下~只要合理並有依據~都是可以要求的~~
對方如果不和解~你可以向處理警察單位或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提告時只需拿車禍時之雙方當事人須知(資料)警方給的~及就醫之診斷書~
不需寄存証信~
上述賠償資料於開庭時提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