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買車可以用未成年小孩的名字 - 生活Kyle · 2010-06-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如果父母要出錢買車(四輪的),可以買給未成年小孩,用他的名義買,是要給他的生活All CommentsBrianna2010-06-05小弟在此很確定的說明,購車給未成年人(以他的名義購買),絕對可以。若是有監理站不給登記的話,請在此公佈是哪一個監理站不准登記的,小弟絕對會去交通部投訴的,因為這種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如何擔任公務員呢?這是一個基本的民法法律問題,也是很多人想要問的,我想一些法律上基本的概念需要詳加說明,這樣才能使發問者得到正確的意見,以下做一個簡單的說明:本題中均未提及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部分,所以這類問題在說明中完全排除。就針對是否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義購車做為說明基礎,合先說明。民法第12條:『滿二十歲為成年。』民法第13條:『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民法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這裡係指受禁治產宣告的人)這裡我將未成年人設定為滿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且尚未結婚以及未受法院禁治產宣告者,限制行為能力之未成年人,這樣比較合乎一般的情況。民法第七七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極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所以綜上民法所規定的,以未成年人之名義購車,是完全符合民法第七七條內之『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不在此限。』所以依此規定監理站不得拒絕登記。因為未成年人是純獲得法律上之利益(該輛車的所有權),最多只是登記時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已,監理站會提供表格的。一般常常弄不清刑法的責任能力與民法行為能力,這裡作一下說明,刑法有完全責任能力人,是指滿18歲之人,而民法有完全行為能力,是指滿20歲之成年人或者是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另外有無駕照與可否購車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法律關係,就如本題如果是以16歲未成年人名義購車,那是一定沒有駕照但是當然可以購車毫無疑問的。Kumar2010-06-04汽車出門難免有所謂的...意外發生我想你應該不會希望自己的小孩還沒工作賺錢就必須負擔..........債務吧Iris2010-06-04不行喔 因為大大你是要登記在小孩子名下的 除依過戶或領牌規定外,應另檢附監護人同意書暨監護人身分證,但已結婚者不在此限。因你小孩目前未滿20歲:一位滿20歲的人不能當你的保人,因為需要監護人同意。除非你小孩已滿20歲了,有行為能力者,因要買車需要分期或者是車貸的情況下,才需要找一位滿20歲的人當保人。一、應備證件:1.車主身份證件:(1)個人名義: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2)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A或B擇一檢附 A: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正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 B: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影本及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3)公司、行號名義:A或B擇一檢附 A: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 B: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 發統一編號。(4)以執行業務者名義(如律師、會計師……):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 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2.印章。3.涵蓋臨時牌申請期間內有效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4.車輛證件:(1)國產車:汽車出廠與貨物稅完稅證明書。(2)進口車: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出廠證明。(進口車若實施無紙化 後,依其規定辦理)(3)統一發票(國產車註明引擎及車身號碼,進口車註明引擎或車身號碼)。二、規費:1.臨時牌:新台幣150元,行照:汽車新台幣200元、機車新台幣150元。2.按申請日數及車別繳納使用牌照稅: 機器腳踏車…………14元 小客車………………41元 大客車………………23元 貨車…………………22元 曳引車………………28元三、注意事項:1.領用臨時牌照車輛不得載運客貨收費營業。2.臨時牌照在有效期限屆滿後不得使用,應繳回監理機關,逾期3日繳回者,罰款新台 幣900元。建議大大可以先用你的名字買下來 等你小孩滿20在辦過戶給他就好樂Related Posts宏達助理技術員很操嘛?真的超無聊....該怎麼伴?夢到坐電梯尋找高雄市6500元以下的婚宴餐廳我應該放棄處女座男生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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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有監理站不給登記的話,請在此公佈是哪一個監理站不准登記的,小弟絕對會去交通部投訴的,因為這種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如何擔任公務員呢?
這是一個基本的民法法律問題,也是很多人想要問的,我想一些法律上基本的概念需要詳加說明,這樣才能使發問者得到正確的意見,以下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本題中均未提及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部分,所以這類問題在說明中完全排除。就針對是否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義購車做為說明基礎,合先說明。
民法第12條:『滿二十歲為成年。』
民法第13條:『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民法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這裡係指受禁治產宣告的人)
這裡我將未成年人設定為滿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且尚未結婚以及未受法院禁治產宣告者,限制行為能力之未成年人,這樣比較合乎一般的情況。
民法第七七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極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所以綜上民法所規定的,以未成年人之名義購車,是完全符合民法第七七條內之『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不在此限。』所以依此規定監理站不得拒絕登記。因為未成年人是純獲得法律上之利益(該輛車的所有權),最多只是登記時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已,監理站會提供表格的。
一般常常弄不清刑法的責任能力與民法行為能力,這裡作一下說明,刑法有完全責任能力人,是指滿18歲之人,而民法有完全行為能力,是指滿20歲之成年人或者是未成年人已結婚者。
另外有無駕照與可否購車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法律關係,就如本題如果是以16歲未成年人名義購車,那是一定沒有駕照但是當然可以購車毫無疑問的。
我想你應該不會希望自己的小孩
還沒工作賺錢就必須負擔..........債務吧
建議大大可以先用你的名字買下來 等你小孩滿20在辦過戶給他就好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