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法律常識的人幫忙回答這個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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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姐今年30了,因為家庭的因素,逼著他非要離開家里,而且不能被找到,所以他打算先找不需要登記名字的小吃店工作,然後存夠錢再去國外工作.
現在的問題是,他的爸媽會登記失縱人口,但是,他又不想被找到,要不然下場會很慘~~
如果他要辦理去國外的工作簽証或是任何出國的簽証,是否會有問題..或是,如果被登記失縱人口,他在生活上會有什麼影響
煩請有法律常識的大大回答一下這些問題.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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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坦心的另一個問題是,就是不想讓他父母知道他所在的地方,如果他父母申報失縱縱人口,然後警方查到他在某間公司工作,那他們是否會提供報案的家屬表姐工作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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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07-07-25
我想 你的擔心是多餘的 如果他父母向警局報案失蹤人口
她可以在一段時間內向警局查尋徹銷
並可以要求警方不提供所在地址.
因為滿30歲基本上家長無權限制她的自由
若有向警方提出不提供資料.警局會徹銷並向報案人說明被徹銷
但不會提供是在那找到妳表姐
所以不但可以到有登記的公司上班出國更加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不想被查到在那上班基本上要先去把戶口遷出來
找個朋友家借放這樣所有的所得稅啦帳單資料才不會寄去家裡
基本不用去擔心被報案失縱人口
該擔心會不會請徵信社找人才對 據你的描述他家長因該會
不擇手段找到她
Ingrid avatarIngrid2007-07-24
據我個人了解失蹤人口可能被提報為一.親屬間提報(親屬請求協尋)二.戶政單位提報(遷出未報).被找到也不過被帶回派出所製作一下筆錄留聯絡方式及現住地就可以離去......
如果你表姐已經30歲了他大可選擇要不要回去...就算被報失蹤人口被找到也只是徹消而已.不一定要回去家裡.
生活上的影響就是麻煩而已.........
Dora avatarDora2007-07-26
登記為失蹤人口 警方會協尋 但協尋通常都是很消極的 比方有臨檢遇到會通知報案的家屬 但這邊有個很重要的問題 你表姐已經30歲了 法律上已是成年人 任何人無權干涉她的自由 包括父母 所以即使警察找到 也只會禮貌上請她回警局 再通知家屬去銷案 她並沒犯罪 即使她不到警局去 警察都不能押她回警局
至於出國的問題 如有通報失蹤 就會像上面所說的情況 電腦上都會有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