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傳獎大師 性侵女學員判2年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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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傳獎大師 性侵女學員判2年

85歲大師 自稱已無性能力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高齡85歲、20年前獲頒「民族藝師薪傳獎」的國寶級「布馬陣
」大師林榮春,被控以手指性侵向他拜師學藝「蚌殼精」的女學員,還恐嚇她,若說出去
就要割掉她鼻子;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調查認定確有其事,將林榮春判刑兩年。

林榮春昨極力喊冤「我年歲這麼高,早就沒有能力『幹那種活』,哪裡還會去性侵女學員
?更未說過女學員講的那些話」,他也質疑法官判決有問題,但不打算上訴。

否認恐嚇割鼻 卻無意上訴

林榮春被控去年3月指導一名患精神疾病的女學員表演「蚌殼精」時,藉口帶她參觀住處
,誘騙到2樓房間,並說「我注意妳很久,妳沒有老公,我太太又在洗腎,我們是師生,
妳不說、我不說,就沒有人知道;妳看我『弟弟』這麼硬,絕對會給妳幸福…」。

女學員當場拒絕,但林榮春仍脫去自己和女學員的褲子,意圖霸王硬上弓,卻因女學員正
值生理期,林改用手指性侵數秒才作罷,事後拿一千元給女學員,還恐嚇她「說出去就割
掉妳鼻子」。

女學員驚恐不已,又擔心林榮春的手指若沾到精液,可能導致她「懷孕」,兩天後按捺不
住焦慮,對友人哭訴,事件才曝光。

林榮春否認,強調當天練習時見女學員鬆緊帶褲頭快掉下去,伸手幫忙拉上,並拍她屁股
幾下;而拿一千元給她,是鼓勵她練習認真,且當天還有另一名男學員在騎樓學打鼓可作
證。

法官認為,女學員若因認真而獲千元鼓勵,應對林榮春感激,甚至討好以求出團表演賺酬
勞機會,豈會反過來誣陷?

法官也傳喚當天的男學員,發現他證詞矛盾、前後不一,且他已跟林榮春學藝10多年,交
情很深,證詞難以採信;反觀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害女學員,不僅詳細敘述當時情形,且供
詞始終一致,加上有醫生、志工等專業診斷佐證,認定林榮春確實用手指性侵女學員。

判決書指出,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而林榮春在療養院所
當志工免費教授布馬陣,協助病患復健,卻因一時性慾而犯案,且矯飾卸責、否認犯行;
但考量年紀老邁,且性侵方式情節稍輕,予以減輕其刑,判刑兩年,可上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18/today-so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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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2-07-23
funny
James avatarJames2012-07-27
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