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mselee : 怎樣叫偷渡? 02/27 00:25
→ jamselee : 增加版規但不詳細說明?你習維尼說了算? 02/27 00:27
回應一下板友提問
判定標準還真的是我說了算..你真的其實沒有看板規是吧..
→ 罰則: 第一次水桶一周,第二次一個月劣文退回,第三次二個月劣文退回
( 有爭議文章則以版主自由心證為主 )
而且已經施行有一年左右了
畢竟這就是我上任時候最想做的事情,而且嚴格到有人質疑我施行文字獄
才會有今年一月初的投票活動,至於什麼叫偷渡,基本上我連推文跟風都捅了
多虧了樹林板的板友基本上都是明事理的,投完票後,大家相安無事就好了,
事主您原本的那一個po文,其實早該進水桶了。我在砍你文後我其實有稍微
看過你的 po 文,後來發現你只是一個不爽夜市降低你生活品質的人,所以我才會
覺得你只是真的想抱怨而不只是單純的買賣文,也不是FB中賣攤車的汐止人
所以我才會發道歉文並回復文章但是這兩三天來,你的推文跟回文的表現..
實在是很難連想到你只是單純的抒發你的不滿而已,讓我看到的是去年被
另外一位板主水桶的你,就是單純來鬧板、噓文而已,不過本板也有雞哥了
而且雞哥基本上也只是抱怨樹林的店家,有些文章也在自損跟自娛娛人,
所以就算有信件來要我桶雞哥,我也是笑笑帶過,雞哥只被我桶過一次,
原因卻是自創分類,基本上我上任一年多來從來沒有因為個人的喜惡來去
判定一個人是不是要進桶的標準,板規不周延的地方,我也是聽各板友的話
盡量修正,連之前說我並沒有正式公告修改板規,我也只盡量抽出時間來完成。
還希望你能了解,我也不是24小時都掛在線上,但是一年多來我相信大家看到
我處理板務的時效,絕對沒有拖泥帶水過,畢竟是服務性質,小弟只秉持著
心存善念 盡力而為
的方式下去進行,如果您還是覺得不夠,覺得我這個被告兼法官不能讓你心服口服,
還是請你逕行向組務板申訴如果不申訴,那就請收下這個這個讓你覺得自己吃虧的
判決,這一篇文以後,如果你還是想針對我管理板務有什麼意見,為了板上的閱讀性
歡迎請來信討論,如有再有這件事件新的po文,會以鬧板文處理,對了這也是板規給我
的權利喔.......
還請眾樹林板友海涵,這幾天因為我處理板務的思慮不周讓大家見笑了
小弟會再改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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