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解釋一下判斷標準.....
其實我跟某些板上的鄉民一樣,一看到這個格式
也是擺明就是買賣文,但是鄉沒有辦法舉證 Jamslee 跟 FB 的使用者為同一人
且他貼出的兩張圖第二張其實有FB一些人的回應,並不是單純的買賣文
基於之前有人反應我在大興文字獄,所以經過那次事件後其實我已經將
判定標準又降低了一些,再加上無罪判定的標準,所以才會覺得自己是誤刪文
並且在第一時間進行道歉,還請大家了解這一次事情的經過...
至於事主,如仍有不服請逕行向板務組申訴。
樹林板冷清,我也不知能做什麼來拉抬人氣,我只能盡量維持板上的整潔
讓大家看起來舒服,如果大家有什麼好意見,也煩請提出,樹林板
希望有大家的參與才能越來越好,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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