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甫列冊即被拆 台南市府祭帝王條款 -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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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老屋甫列冊即被拆 台南市府祭帝王條款

新聞內文: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有八十年歷史的新營太子宮郭宅,九月下旬才被台南市文化資
產管理處列冊追蹤,上週六卻遭屋主無預警拆除,文化界一片惋惜。為了避免類似情形一
再發生,文資處決定祭出文資審議「帝王條款」,未來經現勘評定具有文化資產價值,而
列冊追蹤之建物,即會立即安排進入審議程序,必要時也將於現勘當日即逕列為暫定古蹟
,所有權人若擅自毀損,須負起刑責與罰則。

必要時現勘當日即逕列為暫定古蹟

文資處表示,新營太子宮郭宅建於一九三○年代,文資處八月時受理民眾提報,也得知所
有權人有意出售土地建物,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列冊追蹤的審查程序,當時勸說
所有權人在保留建物的前提下處分產權,所有權人也表示認同,九月二十五日專案小組前
往現勘並做成列冊追蹤決定,所有權人也表明願意優先售予有意願保留房屋之買主,沒想
到卻在甫完成列冊追蹤、尚未進入審議期間,就聽到遭到拆除的消息,令人非常遺憾,也
予以強烈譴責。

列冊同時即視同已提送審議

文資處長林喬彬指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規定,主管機關就個人或團體提報
決定列冊追蹤者,應於六個月內提送審議會辦理審議,再決定持續追蹤、解除或進入文資
審議。在提送審議前的空窗期,因不具文資身分,一旦拆除,並無罰則。

所有權人若擅自毀損 須負刑責與罰則

為了避免憾事再度發生,市府決定從嚴執行文資法施行細則,將「六個月內」縮短為「即
刻」,未來只要在列冊的同時,即視同已提送審議會審議。如果情勢緊急,還將依「暫定
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四條規定,得不召集暫定古蹟處理小組即前往現場勘查,經評估
具有文化資產價值,於現場勘查當日逕列為暫定古蹟。屆時若有毀損行為,將可依法處六
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39696

文化資產保存
應考量地主權益
以期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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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ccpou/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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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10-19
地主不想留 政府強迫留當然會有這種結果
Ula avatarUla2018-10-22
要拆的現在就可以開始拆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10-25
了不自燃
David avatarDavid2018-10-28
就政府不想花錢買下 又想占人便宜
Kyle avatarKyle2018-10-31
有古蹟的最好就早點拆一拆 避免更多憾事
Hedy avatarHedy2018-11-03
沒有歷史意義,沒有列為古蹟的必要。現在房子用來越耐
住,時間久了是不是通通變古蹟?!
Damian avatarDamian2018-11-06
在被發現有保存價值前趕快自行拆除就好啦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11-09
這新聞是台南市政府說沒錢要地主捐出,人家不願意被迫
趕快在半年內拆掉,已經夠擾民了,還要改成只要認定是
古跡,政府不用跟你購買徑自認定即刻生效?真的毫無人權
大有為政府
Hedy avatarHedy2018-11-12
不就一堆愛罵政府不保存害的?
Joe avatarJoe2018-11-15
拆自己房子也要罰錢 笑死 爛政府
Kyle avatarKyle2018-11-18
所以就讓覺得該保留的出錢買 下捐給政府好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1-21
這條款只是鼓勵有老房子的趕快處理
Lucy avatarLucy2018-11-24
私人財產也可以這樣搞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11-27
功德市府不意外....只想拿人民免錢的資產
Doris avatarDoris2018-11-30
沒事兒 文化部忙著新南向 本國不重要
Joe avatarJoe2018-12-03
廢物政府 可惜今年還是躺著選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12-06
就問那些官員願不願意把家捐給政府就好
少在那邊要古蹟又不付錢買下所有權
是我的話我也選擇拆除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2-09
有一篇文章說相關單位要求捐贈耶!這個要不要先說清楚?
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