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婆搶劫年輕壯漢 - 回收

Table of Contents

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有一位以資源回收維生的老婆婆(年約70多歲),某日,當老婆婆在自家巷口(距離家門口約50公尺)看看有沒有回收寶特瓶時,見到一位年輕壯漢(年約30多歲)手裡拿著一個空寶特瓶,老婆婆便問這位年輕壯漢是否可以把手中的寶特瓶給她,年輕壯漢並沒有回應老婆婆,老婆婆就伸出手�

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8-05-30
針對狀漢是法律是這部分,有三個可能1.他不是法律系的,因為用錯法條了2.他是法律系的,但是沒有好好唸書,所以用錯法條了3.不論他是不是法律系,他故意用錯法條嚇人另外針對狀漢的行為可以請婆婆向警方提出提出告訴拖行:如果成傷,傷害罪強制拖行:可能構成妨礙自由或強制罪備註:竊盜搶�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8-05-30
告死那位壯漢......讓他有案底.....這樣他就不能當法官,省得國家多一個**(如果確定他是法律系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8-05-27
感覺這只是一個杜撰呵呵呵但是來源是什麼原因....和什麼想法....我就不知道了...Showmore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8-05-30
應該不會吧..總統住的地方會發生這種事??如果他是念法律的那他一定都在蹺課真丟他們學校的臉還有啊..回答004的 什麼叫大學生水準低落?說清楚點你在說誰..不要一杆打翻一船人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5-31
這新聞是真的嗎那個年輕人太{以下皆髒話自動消音}@@@@@@@@@會有報應會有報應不用我詛咒那個年輕人會有報應的老天爺快懲罰他吧...Showmore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8-05-27
有本事別欺負老人去欺負相同壯年的人欺負回收婆婆有錢談喔這年輕人是腦袋生鏽了嗎?應該找個醫生看看說!
Linda avatarLinda2008-05-27
搶劫是要有動機,行動才能購成,像老婆婆搶劫一個壯漢,法律一定要有人証物證,所謂的人證就是現場可以作証的外人,物證不光只是贓物,也要有所謂的凶器,作案用交通工具.一個老婆婆搶劫一位壯漢,以徒步方式空手搶劫,壯漢本身也並無任何疾病及意識不清,根本無法構成搶劫的動機及要素,隨意控告一個老�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8-05-28
版大你好:看到這位年輕壯漢的行為,真是令人髮指.........其實如照你上述所說,他應該告不成,因為所有的構成要件都無法成立,老婆婆是握著沒良心的年經草莓族寶特瓶,問他:『可不可以把這空瓶子給我?』,是在詢問當事者的意思,而不是直接出手就搶,且寶特瓶是年輕人自己放掉,並帶著警�
Olivia avatarOlivia2008-05-30
真的很可惡,書都念到那去了,若壯漢執意要告老婆婆,請將這位壯漢的惡行上網公布。
Carol avatarCarol2008-05-30
我也是法律系的覺得這個案例有點扯吔就算真的去了警局法院也會依法駁回或不予受理老婆婆根本不成立犯罪而那位少年反而可能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罪老婆婆可以告他的...Showmore
Edwina avatarEdwina2008-05-29
可以去警察局私下調解吧,基本上那老婆婆已經放手了,就不算搶劫,而那壯漢卻還硬拖老婆婆去警察局,反而可以告他妨礙自由吧,警察會處理的,老婆婆有悔意,所以事情不會嚴重,反而那男人硬要告的話,他也會被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