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下..之前在國道休息站上被取締一張0.28酒駕罰單....沒喝酒卻被開罰....過程是這樣子的.如果哪裡有問題請跟我說一下...那天我從台中要回南投...在朋友那裡拿了1-2個檳榔就上高速公路..上車之後吃了一顆...快要到休息站之前..(約3-5分鐘)又吃了一顆...那天天氣很冷所以才吃...不料前面有國道警察臨檢..想說我沒怎樣就開過去..雖然每台車都有被聞..卻只有我車上有酒味...後來有告知員警我沒喝酒..身上也沒酒味...是車上散發出來很淡很淡的酒精味...為了酒測..剛吃不到5分鐘的檳榔我當然吐掉了....測出來居然0.28----我有告知員警我只有吃晚餐..在路上吃了2個檳榔..沒喝酒...然後就叫我跟他們回國道分隊..上車之後我要求員警我要重測..因為0.28以下是勸導而不會開單...然而我要求重測卻被拒絕...他們說如果讓我重測機器就要拿去丟掉...不准還測什麼....所以他們堅持不讓我重測....我當下也說不然驗血也可以..也是被拒絕....當然也被扣車....罰單照收....車上有一罐玻璃除霧..裡面有含揮發性酒精...他們可能是聞到除霧劑的味道....所以才攔我下來酒測...我只是想知道...我酒測的時候都沒有囉唆機器拿出來我就很配合進行酒測...測出0.28當然很奇怪...我沒有意識不清或是全身酒味...員警這樣拒絕我重測合理嗎....我知道驗血不合理...但是如果我在重測也有可能高於0.28或是低於0.25------這樣員警是拒絕我提出來的重測的要求合理嗎?還是員警趴我測出來真的低於0.25或是更低...機器就真的要拿去丟了!請問我這樣要怎們把我的公道討回來...這樣的員警需要申訴他們嗎?(要求重測約2-5分鐘之內不漱口)請好心人士就救我....感恩
沒喝酒酒測沒過 -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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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說吃薑母鴨,有些人認為不會怎麼樣。當被警察攔停要做酒測時卻會出現酒精數值反應,甚至達到公共危險罪的標準。
當然,有些檳榔業者為了消費者的「福利」,會在檳榔摻雜一些有的沒有的,酒精成分也是其中之一。
老實跟您講,如果在短時間重複測第二次的話,會比前一次所測得到的數值還要高(我曾經實驗過)。況且警方如果測得一次列印出來後,該儀器就會留下紀錄,必須黏貼留存備查;如果再測一次還是超過標準的話,還要再開一次單。
至於申訴的部分,當然也是替自己平反的機會。只是像酒後駕車這種違規證據取得相當容易且不容易被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