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版規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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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點不想出來發這篇文章orz

不過還是要給恰版主板主建議一下。

不知恰版主還記不記得

┌─────────────────────────────────────┐
│ 文章代碼(AID): #1D_8gTOV (I-Lan) [ptt.cc] [建議] 徵異性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Lan/M.1308396189.A.61F.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221 Ptt幣 │
└─────────────────────────────────────┘

此一篇文章,在此就先將版主勞苦功高的一面先按下不表,畢竟版主難為是大家

都知道的,但我認為從上次的異性文至今這次的學校戰文禁止的罰則一樣還是藏

在一篇非公告的時是回文。

┌─────────────────────────────────────┐
│ 文章代碼(AID): #1EbmEM0e (I-Lan) [ptt.cc] Re: [時事] 宜蘭高中職 後年起恐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Lan/M.1318519702.A.028.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52 Ptt幣 │
└─────────────────────────────────────┘

所以凡是在本版po學校比較討戰文 (依版主主觀認定)
案情嚴重者就輕判365天

建議恰板主可否跟其他版主討論一下將這條學校戰文禁止罰則列入板規,以免受

到水桶處罰,還是老話一句爬公告爬板規,但是沒必要爬板主的閒聊文....。

當然我的用意並不是支持戰學校文,我還是站在一切按照程序法規來走的角度。

另外板規明文規定如下

6.1違規文章將會把此文章s做標記,並推文提醒,

請原po在發文的24小時之內做修正,

超過24小時則刪文做處理。

這次彷彿依稀幾個小時不到就直接水桶三六五天。

如果這一條規定形同虛設,是否鑑請板主直接取消這一條用不上的板規呢?

以避免每次都被我拿出來說嘴QAQ

辛苦恰版主了,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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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2-05-29
淡定給推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6-02
謝謝你 :) 我會跟小黃討論後決議的 感激....
Leila avatarLeila2012-06-06
我建議把學校比較文列入 但要訂得詳細 不能含糊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6-09
不能有板主主觀認定 要一切客觀訂定 如列兩間高中等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6-13
板主給你當 你說好不好阿?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6-17
好啊! 我也來選版主 但是我會重視言論自由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6-21
台灣好不容易經歷 黨外運動爭取言論自由 你我今天才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6-24
在ptt或點是媒體發表言論 但現今假如箝制他人思想
是不是又回到過去 令我回想起來可怕的白色恐怖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6-28
samuraijpan大想選的話,先訂個學校比較文來參考看看
Steve avatarSteve2012-07-02
你會做噩夢嗎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07-06
好吧! 我下篇回文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7-09
好大的一頂帽子...魔攻+140還附帶效果...
Una avatarUna2012-07-13
都出帽子了 我還在多蘭戒 看來我該讓賢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7-17
有人願意管 如果管的好有何不可 大家幹嘛一直拼命酸..
Tracy avatarTracy2012-07-21
同意!所以我支持多一個人出來選版主,得要看個政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