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farmoos:其實保護區並不是不能開發..以前整個內湖都是保護區 11/14 19:39
: → farmoos:文教和宗教建築其實可以蓋在保護區 11/14 19:40
: → farmoos:你去現場就知道 附近已經蓋一堆房子 11/14 19:42
: → farmoos:先不說週圍山坡地別墅公寓..成功路 捷運站 大湖公園建築等 11/14 19:46
: → farmoos:都蓋在舊湖上面...而週遭居民的土地二三十年前也都是保護 11/14 19:47
我承認保護區並非永遠絕對不可以開發,透過合法的程序、合理的檢討,當然可以變更
居民會站出來,並不是單純為了反對而反對,而是因為其中確實有太多的不合理和不合法
我想,這些在許多專家學者討論慈濟保護區變更案的文章中,都有非常多的論述
再不然,小弟自己在先前的舊文章裡,也有一些不成氣候的意見在說明這個部分
另外,不僅是內湖,整個台灣在開發保護區已經付出了慘痛代價
如果大家體認到過往的錯誤,卻還要「積非成是」,我覺得就不聰明了
以前大家都鏟山坡地來蓋房子,所以現在為什麼要管制山坡地開發?
以前蓋房子都沒有嚴格要求建築結構的耐震係數,現在為什麼要來要求?
以前大家都不節能減碳,現在何必把自己生活搞得這麼苦,不開冷氣不開車?
若人們持續用過往的貪婪無知來看現在,那社會怎麼會進步?
如果大家都這麼想,林肯大郡只是開始、未來地震房子會繼續倒、全球暖化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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