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隔壁請了一個外勞,她每天都要幫她的雇主做所有的家事,還要照顧兩個病人,幾乎沒有休息時間,由於她是由雇主再加上其他四個兄弟一起出資的,現在過年要大掃除了,她竟然要打掃五個人的家,我覺得這實在是太過份也很不尊重人權,外勞也是人,而且她才拿一人份的薪卻要做五人份的工作,真的是讓人看不下去,我想請問有沒有可以保障外勞的法令,或者是有什麼可以幫她申訴的管道,謝謝
Update:
再請問一下我說的這位雇主應該是有觸法吧?
Update:
再請問一下我說的這位雇主應該是有觸法吧?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
第三款 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第四款 未經許可, 指派所聘僱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
罰3萬到15萬, 直接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檢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