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土地相關法律怎麼唸? - 生活Victoria · 2007-01-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能踩在腳下的土地如此的廣闊,再加上廣義的土地,更是令人瞠目結舌,但是眼睛能夠所及的土地,實在不及多少,想要從書本上學習認識土地法相關知識實在是摸不著頭緒!想請教大大們給個體系和方向,讓土地相關法律學習起來不是如此的難懂!生活All CommentsSusan2007-01-23「其實我對「土地」相關書籍或知識」,都是很有興趣,而且我也具備了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的資格,因此,我們要如何獲取「土地」相關的知識,還是建議你--購買「土地法規」來看(我買的是「學林分科六法」--很大一本,是陳立夫著作的,價錢約六百元,每年都會更換新版)。所以說,有了良好「法規」,你就可以把它作參考書來運用。這本書籍,有廣泛的土地相關法條,且分類為「基本法規」、「地籍法規」、「地價法規」、「土地利用法規」、「公產管理法規」、「土地賦稅相關法規」、「產業發展相關法規」、「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法規」、「環境、資源保育法規」、「公物、公共設施相關法規」、「行政關係法規」等,內容相當的豐富,不過這本書,只有記載法規、法條,而且立法院經常都會修法,所以還是建議你,要多多蒐集其他「修法」的資料,以補充舊有法條的不足。另外,「土地法規」的法條相當的枯燥,所以你還是有空到圖書館借個書,或是到書店買一些土地相關的書來看,重點是--你要買一些實際的「案例」來說明法條,這樣子你才會比較快進入狀況。現在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對土地概念都會比較好,其理由是在於法條、案例、及實務經驗。而實際的理論,講也講不完,我們先從一些土地的基本法源來說起: 土地法:土地法是所有土地的母法,所以你牽扯到「土地」,就必須從母法來研究。不過土地法是民國十九年訂定的,所以有些條文已經被其他特別法(如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土地稅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等)給取代。一般而言,土地法是重要的精髓,在土地法的「地籍篇」裡,是以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為主,所以在土地法第四十四條裡規定:本法委由主管機關而訂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在第三十七條裡規定:委由主管機關訂定--「土地登記規則」。這兩個規則,是行政機關依據法律(土地法)所訂,也是地政士「吃飯」的必備常識。所以你如果妳要搞懂土地的基本常識,建議你拿著你家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地籍圖、建物測量成果圖。當你申請登記簿謄本時,從謄本上可以瞭解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在標示部-就是你的地籍測量原因及使用執照的標示。所有權部,就是你的權利範圍,但最重要的是「登記事項」(因為他可能成為你減稅或免稅的原因)及「其他登記原因」(因為他可以成為你的限制登記原因),在他項權利方面,通常指的是民法中的「物權設定」,如果你向銀行設定抵押權,會在權利價值的部份會載明「最高限額抵押」,那如果你的債權人是一般民眾,就會記載抵押金額。這兩種是有不同的計價及拍定方式的。所以說,我談了這些(含圖卌)資料,你只要申請出來,並向服務台的服務人員詢問,這是什麼情形,妳就會更瞭解土地了。 平均地權條例:這是土地法的特別法。可以區分為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土地使用。不過比較重要的還是在於土地重劃、土地徵收、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的規定,所以從該條例,可以衍生出「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農地重劃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土地徵收條例」、「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都市更新條例」、「土地稅法」等。所以說,平均地權條例更增加更多的「特別法」了。 民法:民法和土地也是有不可分的關係的,因為有關的民法的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都與土地或過戶有相當的關係。不過民法很不好懂,所以你可以買一些生活法律常識來看一看,看久了,加上實務經驗,妳也會了。 其實有關土地的法規非常的多,就如同我剛剛講的,你只要把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考一考,你就會明白了,因為內容實在是太多了。Victoria2007-01-20>這家不錯 lv333。cC買幾次啦真的一樣僪厭乌Genevieve2007-01-21>這家不錯*****買幾次啦真的一樣勈勨唗傘偉Daniel2007-01-21阿庭好厲害我將來也要和你一樣Related Posts如何擺脫失敗的陰影?到垃圾的時候需要把鋁罐跟寶特瓶分開丟給垃圾車嗎不知道知識所謂的等級到底有啥用???請問~大學或四技有身心障礙子女補助嗎?腦出血..開刀後檢查又發現有動脈瘤...現在是否還要開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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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土地法是所有土地的母法,所以你牽扯到「土地」,就必須從母法來研究。不過土地法是民國十九年訂定的,所以有些條文已經被其他特別法(如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土地稅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等)給取代。一般而言,土地法是重要的精髓,在土地法的「地籍篇」裡,是以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為主,所以在土地法第四十四條裡規定:本法委由主管機關而訂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在第三十七條裡規定:委由主管機關訂定--「土地登記規則」。這兩個規則,是行政機關依據法律(土地法)所訂,也是地政士「吃飯」的必備常識。所以你如果妳要搞懂土地的基本常識,建議你拿著你家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地籍圖、建物測量成果圖。當你申請登記簿謄本時,從謄本上可以瞭解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在標示部-就是你的地籍測量原因及使用執照的標示。所有權部,就是你的權利範圍,但最重要的是「登記事項」(因為他可能成為你減稅或免稅的原因)及「其他登記原因」(因為他可以成為你的限制登記原因),在他項權利方面,通常指的是民法中的「物權設定」,如果你向銀行設定抵押權,會在權利價值的部份會載明「最高限額抵押」,那如果你的債權人是一般民眾,就會記載抵押金額。這兩種是有不同的計價及拍定方式的。所以說,我談了這些(含圖卌)資料,你只要申請出來,並向服務台的服務人員詢問,這是什麼情形,妳就會更瞭解土地了。
平均地權條例:這是土地法的特別法。可以區分為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土地使用。不過比較重要的還是在於土地重劃、土地徵收、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的規定,所以從該條例,可以衍生出「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農地重劃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土地徵收條例」、「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都市更新條例」、「土地稅法」等。所以說,平均地權條例更增加更多的「特別法」了。
民法:民法和土地也是有不可分的關係的,因為有關的民法的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都與土地或過戶有相當的關係。不過民法很不好懂,所以你可以買一些生活法律常識來看一看,看久了,加上實務經驗,妳也會了。
其實有關土地的法規非常的多,就如同我剛剛講的,你只要把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考一考,你就會明白了,因為內容實在是太多了。
僪厭乌
勈勨唗傘偉
我將來也要和你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