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源弟涉貪 廠商匯款供買屋
2013年01月09日08:36
蘋果日報
政壇再傳涉貪案,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41歲)涉利用縣府資源做為私用,甚至傳出
買屋要縣府承包廠商付款等情事;彰化縣政府撇清與卓伯仲關係。
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彰縣府雖未賦予卓伯仲職務,但他以彰化縣政府台北辦公室主
任自居,藉此為基地與承包縣府標案的廠商往來,商討標案規格及內容;另,他使用縣府
資源做為個人用度,按摩、買洗衣粉等,均以縣府或所屬單位名義開立發票報支。
卓伯源是否涉及圖利胞弟或侵佔公款等弊案,廉政署及調查局均已介入調查。彰縣府回應
該刊,卓伯仲非北辦主任,也非縣府人員名單之內;再者,北辦所有經費均由行政處依法
定程序編列核銷,且為臨時任務編組,未設正式主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109/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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