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toeickiller交易改賣他人 -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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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10/14 早上9點多. t大po交易文. 我去信t大表示要買嬰兒床 對方ok. 後來雙方互加lin
e約好市多面交. 之後她卻說好市多不行面交。 改要約新市她家自載 自載面交時間後
來對方說不行 改說下禮拜要載來給我 跟我要地址. 地址給她之後就失蹤 line不讀不
回。 後續多次站內信和line給她。她都有上去收信卻故意不回。(其實我只是要跟她說
她搬家應該很忙不必親送 我在找一天她也可以的時間過去載)

10/17 21點多剛好她有在tainan版po贈送文 在她下方留言聯絡不到她。 她才站內信我說
東西轉賣她人。於是我在她的贈送文留言她這樣的交易方式不是好賣家。 結果她回文說
我罵她?(最下面的圖是她跟我說轉賣她人。我的回文說會po文出來。 目的是希望大家
能小心不要跟我遇到一樣的事情)原來常貼贈送文 做錯事就可以理直氣壯 我第一次看到
重頭到尾都覺得自己東西轉賣給別人沒有錯 交易有失誠信 外加說謊。 一開始回信說已
經轉售他人已載走。後續卻又改稱東西還沒賣出。說詞反覆。然後信件中提到她要搬家會
離開台南 所以就算我黑名她。被水桶 貼文出來被罵也不痛不癢。對她來說ptt的帳號是
虛擬的她沒差。

提醒大家小心和t大的交易。

轉賣他人 有失誠信

https://i.imgur.com/cPRgCKr.jpg
https://i.imgur.com/N6JSNJU.jpg
https://i.imgur.com/QLKxvVV.jpg
https://i.imgur.com/u9YRkG6.jpg
https://i.imgur.com/rYODKkR.jpg
https://i.imgur.com/IcOeIWc.jpg
https://i.imgur.com/7b5DoOl.jpg
https://i.imgur.com/uxwethM.jpg
https://i.imgur.com/Yu4D17C.jpg
https://i.imgur.com/gBOWuAO.jpg
https://i.imgur.com/Q7cDq5k.jpg
https://i.imgur.com/vo6Slx4.jpg
https://i.imgur.com/4o4iY7j.jpg
https://i.imgur.com/n3wyjhT.jpg
https://i.imgur.com/S7cxaTn.jpg
https://i.imgur.com/u3t3QSb.jpg
https://i.imgur.com/akJknGi.jpg
https://i.imgur.com/PblbWs2.jpg
https://i.imgur.com/61Xqlf9.jpg
https://i.imgur.com/tkVSeBB.jpg
https://i.imgur.com/Ly8cdQg.jpg
https://i.imgur.com/wmgwt5J.jpg
對方同意我公開line和站內信的 這樣有違法嗎?
我只是花自己的時間po文告訴大家事實提醒大家小心。還是遇到這種事就應該選擇忍氣吞
聲 讓做錯事的人都覺得自己沒錯
也請某些人不要帶錯風向
https://i.imgur.com/H8eTMpR.jpg
貼一下板規
https://i.imgur.com/MP1wCq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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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20-10-20
畢竟還沒有金錢交易吧? 也沒有所謂簽合約, 可能就是一
個誠信問題。 (幫拍拍)但是換個角度想, 也是有個版友
受益到了。
Lydia avatarLydia2020-10-21
對方這種態度....希望她以後都嗯嗯嗯不會遇到像自己一
樣的人囉,祝福她
Kyle avatarKyle2020-10-23
沒誠信的人 可憐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10-24
真扯
Queena avatarQueena2020-10-26
共用帳號可以跟站方檢舉 他會被砍帳號
Leila avatarLeila2020-10-27
你截圖裡有對方名字和頭像 建議刪掉比較好
Emily avatarEmily2020-10-28
民法第 153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 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
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沒規定需要
簽合約吧!有人在交易文買賣商品簽合約的嗎?
Una avatarUna2020-10-30
他不是說個資頭像別po其他可以po嗎? 你這樣貼他姓名照片
出來不太好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0-31
頭像、姓名、地址都能夠辨識
Emily avatarEmily2020-11-02
謝謝c大提醒 已修改
Olive avatarOlive2020-11-03
同一樓,辛苦你了,就換個角度想,跟這東西沒緣
Rachel avatarRachel2020-11-05
這種事情還好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20-11-06
還PO法條...是法律讀到以為什麼事都能按法條進行?別出
來鬧
George avatarGeorge2020-11-07
遇到這種事感覺很差吧,尤其後續也沒消沒息,講一聲比較
好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11-09
沒誠信又態度差,回覆內容滿滿的謝謝你,但實際上都是
在諷刺跟激怒人。 好好道歉很難?爽約就是爽約,跟她贈
送一堆東西的關聯是?
Donna avatarDonna2020-11-10
奇檬子差,就像有人來信要買,然後又說要問問老婆、問問
家人的,然後就 沒有然後了 ,只是回一下不買很難嗎?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1-12
民法153的意思就是口頭約定也算是契約成立,更何況還有
Sandy avatarSandy2020-11-13
對話紀錄,賣方最後賣給別人就是違約,原po是可以請求
賠償的。 賣方還自以為沒犯法XDDD
Steve avatarSteve2020-11-15
還滿ox的-.,-沒誠信要怎麼教育小孩XDDD
Freda avatarFreda2020-11-16
買賣二手東西本來就是緣分了,如果想圖交易順利方便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11-17
倒不如自己多花一點錢去商家購買。
Ingrid avatarIngrid2020-11-19
這種人真的很討厭。我贈送我老大,浪費別人的時間還在那邊
感恩哦~呵呵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11-20
某樓說的民法口頭要約成立也是......看圖感覺賣方講
條件,這個契約尚未明確成立處協商狀況,偶一為之嘉
Yedda avatarYedda2020-11-22
求交易盡快達成,卻看到原po無法達成賣家所要求交易
惠鄉民的二手行為卻要遭受如此苛刻,感到可悲啊~換
位思考一下,假設賣的商品很多人都跟你確定需要,你
會如何選擇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1-23
噓一下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11-25
說改「下星期」也是賣家提議的喲。然後沒有苛刻賣家吧
,這件事就是賣家不對失信在先,跟小孩一樣遇到事情就
避不回應(不讀不回)
Lauren avatarLauren2020-11-26
假設很多人想買,該怎麼選擇?現在賣家就選了原啵呀XD
,然後又失信。
Hazel avatarHazel2020-11-27
仔細看一下截圖吧!賣方有提到
反正非交易雙方當事人無法得知當時狀況,從旁推敲而
得,
Annie avatarAnnie2020-11-29
只不過沒買到超值的嬰兒車,卻如此大費周章看不慣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11-30
原先的就答應好要賣了,卻失信,不管原po要怎麼大費周章是
Connor avatarConnor2020-12-02
原po在忙的,有什麼好看不慣的?
Ivy avatarIvy2020-12-03
哈哈哈 跟著鄉民一樣進來湊熱鬧啊 ,看不慣明明買賣
名賣家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2-05
尚待確認處協商狀況,賣方轉交別人原po在不爽上來黑
Megan avatarMegan2020-12-06
某mm親友團?這種事情也能護航喔?
Agatha avatarAgatha2020-12-07
XDDD...還提到協商XDD
Olga avatarOlga2020-12-09
呃,上次我跟其他賣家也是說好要買,面交時間還在喬,對方就
就賣掉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12-10
說賣別人了。有時候是賣家找到更能配合交易時間/地點的人,
Edith avatarEdith2020-12-12
其實就是提早講 不要都不回 才不會讓人空等很焦躁
Zanna avatarZanna2020-12-13
什麼叫很多人需要你會如何選擇,不會不要答應那麼快?
什麼叫嘉惠鄉民的二手行為?你就是想賣還失信,牽拖一大
堆,邏輯跟賣方一模一樣,你是本人還是親友?
浪費買方一堆時間還在那邊543,看了就噁心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12-15
非本人也非親友,噁心
Olga avatarOlga2020-12-16
那大概是同類型的人呢,大家以後最好也小心這位
Emma avatarEmma2020-12-17
哈哈哈 也要記得小心你,說噁心的人肯定是最噁心髒賤
Agnes avatarAgnes2020-12-19
見笑登生氣還人身攻擊,厲害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2-20
還是把焦點放回提醒大家賣方失信這件事情上,謝謝
Eden avatarEden2020-12-22
這樣也有人能護航 XD 不想賣就不要浪費人家時間
Ida avatarIda2020-12-23
對呀 可是你真的很有趣耶
Oliver avatarOliver2020-12-24
非親友團,只是覺得為了這種事公審人,好可怕阿
Joseph avatarJoseph2020-12-26
以後誰敢買賣?真以為什麼事情都搬法條出來就是對?
Hardy avatarHardy2020-12-27
無聊至極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2-29
哇大開眼界偏差交易觀念的有夠多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2-30
一堆理盲又濫情的,以為搬幾法條隨便都可以適用,提
出不同見解還會被亂扣帽子,可笑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1-01
重點是對方失信還蠻不在乎態度惡劣吧!買家也是誠心購
Sarah avatarSarah2021-01-02
買花時間溝通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1-03
誰想碰到這種賣家!對方都說不在乎公開了,推文有什麼
好說公審
Tom avatarTom2021-01-05
嗯嗯 某樓就跟賣家去湊一桌打麻將好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1-06
某幾樓這樣也能凹 厲害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1-08
賣家也看不出來有什麼不理想回覆,仔細看看,有段截
圖提到如果不方便就轉賣他人了。是覺得大家都透過這
個平台交易或處理一些大小事情,賣家也只想快速方便
交易,如此苛責真的很不恰當
版主也在板上販售自己商品,若有一天鄉民單就食品衛
生已經消費爭議投書板上或是衛生所消保會,會有什麼
樣想法呢?
明明就是「沒確認要完成交易」,買不到性價比高的東
James avatarJames2021-01-09
西,大費周章Po文黑名,實在蠻可笑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1-11
不是不能黑名,仔細看看雙方對話吧
真的很有趣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1-12
這樣罵人 檢舉後可以桶了吧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01-13
個資要遮請用海苔條不要用鉛筆亂塗會遮不乾淨已找到原PO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1-15
不想賣或賣錯人或有其他事由就直說,別浪費雙方時間,
否則回應時請載明僅要約引誘
Steve avatarSteve2021-01-16
對某些人來說誠信可能跟屎一樣不值錢
Lydia avatarLydia2021-01-18
誠心建議被黑的賣家來告原PO,光是個資沒遮就違反個資
法出來檢視別人,別人當然就用法條來檢視你,沒毛病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1-19
法了,更何況這篇可能還可能涉及妨害名譽,自己要搬民
Oscar avatarOscar2021-01-21
有卦
Mason avatarMason2021-01-22
誠信適用範圍很廣,以後遇到鳥事才能體認誠信兩字
Gary avatarGary2021-01-23
搞公審?
Annie avatarAnnie2021-01-25
民法基本觀念不就是一物二(多)賣合法嗎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1-26
會贈送東西不就很秋? 一件買賣交易都能搞成這樣,沒
理講不過別人就說要搬離台南,笑死。愛去哪去哪。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1-28
買不到超值的東西沒必要搞公審,這樣只會造成更多傷
害,有時間的話倒不如發徵求文來解決嬰兒床的問題
Tom avatarTom2021-01-29
看來有些人習慣放鳥別人呢 蒸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1-31
違反什麼屁個資法啦XDDDDD,跟永康鴿一樣嗎?違反個資
法,那條?就是違反啦
Oscar avatarOscar2021-02-01
遇到這種契約已成立後續放鳥不理之行為,沒錯就是PO上
網令眾周知,否則標的價值極小毫無興訟實益
Ida avatarIda2021-02-02
認為放鳥沒事的去其他交易平台約面交放鳥對方試看看?
Mason avatarMason2021-02-04
放管真的很糟糕
Hardy avatarHardy2021-02-05
就憑放鳥不讀不回搞失蹤後態度蠻不在乎就很值得黑吧?
David avatarDavid2021-02-07
!不懂噓文,換位思考被浪費時間也無所謂、不會影響心
情嗎?為何要一直檢討被害人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2-08
某w護航得真用力www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2-10
讀法律不讀站規? 站內信可以貼嗎
Hazel avatarHazel2021-02-11
已經答應你了又轉賣真的糟糕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2-12
s大 板規你自己去讀清楚一點在來說好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2-14
站內信和line對方都同意公佈 還有什麼問題嗎?板規(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
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
此限。
Megan avatarMegan2021-02-15
我也沒讀法律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 法條查一下就有了 還
是法律是保護那些做錯事的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