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埔鄉長 涉賄選被判2年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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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5/09/04 17:58 最新更新:2015/09/04 17:58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屏東縣鹽埔鄉長呂清輝去年底競選期間涉及賄選,被
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起訴,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民進黨籍的呂清輝涉嫌在競選期間,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買票,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
將呂清輝及涉案樁腳提起公訴,並對呂清輝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今天做出刑事判決,判處呂清輝有罪,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擇日宣判。

呂清輝表示,他沒有買票,會上訴找回清白。1040904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9040297-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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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5-09-05
選前就放話"用錢都要砸到當選",買的明目張膽,全鄉都知道
Gary avatarGary2015-09-06
爽快點承認吧~
Joe avatarJoe2015-09-06
鹽埔一千,價碼比里港高欸~
David avatarDavid2015-09-07
一千是沒那麼熟的,還聽到一票三千的,連被收押期間還照買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9-08
里港鄉長的案子不知道判到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