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早餐店「正職時薪96元」!老闆娘稱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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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改善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落實薪資條制度先

規定每個雇主要提供薪資條

只要薪資實際數字低於法定22K

員工可向勞工局出示檢舉雇主

查證屬實=舉發成功

舉發獎金設立100萬

根本也不需要勞檢

每個勞工都是自己的檢舉人

薪資條可以作假?

你轉帳明細查一下就知道有無做假

作假罰個100萬

根本就不難遏止

這種一翻兩瞪眼的東西 需要搞這麼久?

說穿了就是執行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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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8-11-09
民眾姑息不動作 用選票教訓民進黨換一個2
2k德政的中國黨 我真的想不通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1-10
是不敢,不是執行力的問題
Annie avatarAnnie2018-11-11
聽說匿名檢舉還會被老闆發現 除非換工
作 這樣有人敢檢舉?
Ula avatarUla2018-11-12
設立空殼公司,大撈一筆.顆顆
Sarah avatarSarah2018-11-13
20年的潛規則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1-14
基層勞工多是領現金袋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1-15
去跟你老闆說
Necoo avatarNecoo2018-11-16
薪水還是先談好再上班。拼經濟只是口號!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11-17
政府根本不想改善啦,想要改善早就有一
堆方法可以做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11-18
簡直就是廢話連篇呢
Steve avatarSteve2018-11-19
看樣子你還在跟媽媽要10塊錢吧…
Poppy avatarPoppy2018-11-20
如果有人提這樣政見,我一定投
James avatarJames2018-11-21
官商勾結 不是不嚴懲 是背後有隻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11-22
官商勾結的問題,金主會抗議
企業主會嗆: 阿你選舉 捐多少?
Callum avatarCallum2018-11-23
根本不用薪資條,只要有轉帳紀錄,證明
公司匯的薪水低於法定工資,就能夠檢舉
Jake avatarJake2018-11-24
然後新版勞基法有規定,雇主必須提供薪
資明細,就算領現金袋,沒明細就已經觸法
Callum avatarCallum2018-11-25
很多都是領現金 連個什麼紀錄都完全查
不到
Kumar avatarKumar2018-11-26
通常是到了要離職的程度才會翻臉檢舉
Joseph avatarJoseph2018-11-27
樓上無誤。大部分的人都是要離職才敢離職,
甚至有些行業的老闆自成組織,會黑名單求職
者。
Erin avatarErin2018-11-28
現在有規定嗎 不給的還是有
罰100萬XD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11-29
大家都賺這100萬就好 誰要當老闆
Xanthe avatarXanthe2018-11-30
很多工作拿現金的
Andy avatarAndy2018-12-01
匿名檢舉真的是假的
勞工局都會不”小心“洩漏給公司
Cara avatarCara2018-12-02
上次一個案例直接安排雙方座談 有被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