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無工作者,薪資以24994計算?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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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我家的狀況,我家在高雄市,家裡有工作能力者:媽媽、姊姊,其他有4個小孩還在讀書,媽媽沒工作,姐姐一個月薪水一萬多。因為之前查知識+都是說如果有工作能力而沒工作者,是以最低薪資17280計算,算了之後,我家應該屬於第二類,全家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但我家被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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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h avatarEdith2010-08-20
妳好:讓一家人用心來回答您問:但我在網路上都查不到有關24994的東西,而且之前也從來沒聽過,想請問相關的規定哪裡有寫呢?答:依據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規定,第四條第一項所稱家庭總收入,指下列各款之總額:一、工作收入,依下列規定計算:(一)依全家人口當年度實際工作收入並提供薪�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8-24
請問發問者後來問的情形是如何我也有相同問題導致今年低收沒過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8-20
您好~既然區公所承辦的小姐回答,有工作能力而無工作,要以薪資24994計算‧您可以要求區公所社會科,或是市政府社會局正式發文,以釐清您的疑慮‧2010-08-2118:27:55補充:如果是星期一上班時間去詢問疑慮,公文往返大約需要1星期,向民進黨議員投訴大約1小時左右,向國民黨議員投訴大約1至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