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應大這邊有人在放煙火?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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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五甲公園從中秋連假開始

每天晚上就聚集一堆屁孩放煙火

而且都已經凌晨2-3點還在施放煙火沖天炮

附近住戶一再報案也沒有什麼嚇阻作用

因為只要警察一走,煙火跟沖天炮就開始繼續放

五甲公園的煙火跟沖天炮真的是爽放整晚的...

不過,這也不算奇怪,高雄本來廟會煙火就是放到爽的

※ 引述《daniel1208 (PAUL)》之銘言:
: 我的媽啊......都快五點了!!
: 還有人在放煙火 還被嚇醒......
: 到底是哪間廟...
: 火都滾起來了!!!
: 睡到一半被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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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6-09-20
仁武凌晨一點還有人在放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9-23
應該請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處以罰鍰
Sarah avatarSarah2016-09-25
一開始一定是勸導 會開勸導單 然後再檢舉他
Megan avatarMegan2016-09-27
經勸導後未見改善 就可依法開罰
Una avatarUna2016-09-30
所以不要只檢舉一次 要檢舉很多次 警察只能依法行事
Hedwig avatarHedwig2016-10-02
原來是這樣 ,以後我們就照樓上說的這麼辦~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0-04
社維法開罰 要有2人以上住戶檢舉筆錄 你可以跟鄰居
一起聯合起來去做報案 要求做檢舉筆錄就可以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0-07
72條 妨害公眾安寧 公眾固指行為人以外之不特定多
數人,2人以上之特定少數人亦包括在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0-09
一般需有被害鄰居具名指證(錄影、錄音)並製作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0-11
原來還要2人以上作筆錄 (筆記筆記
Carol avatarCarol2016-10-14
有業績的不用檢舉就...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0-16
半夜放炮真的很沒水準,小嬰兒好不容易哄睡都被嚇
Kelly avatarKelly2016-10-18
那檢舉不做筆錄的話 我整天檢舉你家有賭場 吸毒等
警察可以直接上門抓你家人回去嗎?
Donna avatarDonna2016-10-21
況且該法條要保護的被害人是你們 被害人都不出門維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0-23
護 警察要憑什麼法條發動後續偵辦的權力呢?
平常沒事最愛講警察濫權 出事又怪警察不作為 鬼島
Daniel avatarDaniel2016-10-25
況且社維法非刑法 非現行犯之適用法條 無法直接逮捕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0-28
解決的方法SOP都告訴你了 反正打110警察沒包到好就
Mia avatarMia2016-10-30
是警察的錯就對了啦
Andy avatarAndy2016-11-01
從中秋節開始,幾乎每夜都有人鞭炮聲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1-04
自己製造的垃圾能否拿去丟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1-06
39條是發動調查程序 調查不代表可以移送裁罰
Lydia avatarLydia2016-11-08
舉例 刑訴中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都能告發 照規定
Olivia avatarOlivia2016-11-11
警察也要受理 若告訴人不願提告 仍要將案件送地檢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13
你檢舉違反社維法案件 警察依規也要受理 但不同的
Xanthe avatarXanthe2016-11-15
法條 侵害的法益不同 構成要件也不同 例如 63條
Agnes avatarAgnes2016-11-18
1無正當理由攜帶刀械 法條不需有構成具體危害或對肇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1-20
但89條 無故跟蹤他人 就有明確要被害人指認 再來看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1-22
72條 妨害公眾安寧 公眾的定義我說過了 警察沒有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1-25
自行判斷代表公眾 不然你晚上在7-11聊天太大聲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1-27
我打110 警察過去就把你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移送裁罰
Yedda avatarYedda2016-11-29
這不是警察濫權嗎 總之 要不要被害人筆錄 完全是
Jacob avatarJacob2016-12-02
看法條的構成要件來決定的
Dora avatarDora2016-12-04
再來是強制的部份 因為社維法是較輕微的違序案件
Linda avatarLinda2016-12-06
依照比例原則 所以給予警察權也是最小 42條寫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2-09
明了 要先通知其到場 而且後段還有但書 知悉其
Emma avatarEmma2016-12-11
人別資料的話 得依前條辦理 也就是發通知書給他就好
Oscar avatarOscar2016-12-13
而且48條 嫌疑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逕行裁處
Kama avatarKama2016-12-16
所以 現場警察盤查確認身分資料 就不用也不宜將民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2-18
眾以強制力帶回 依比例原則 依規定通知不到直接
Zanna avatarZanna2016-12-20
裁處即可 現在的社會氛圍及法令規範 不斷限縮
Annie avatarAnnie2016-12-23
警察權的發動之下 警察的作為不時被批評或被告
Agnes avatarAgnes2016-12-25
警察執法過當被判刑或判賠之案例比比皆事 現在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2-27
警察不再是以前威權時代 一切依法行政就對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30
但是民眾要用到警察時 還是以為警察很大 但是
Delia avatarDelia2017-01-01
時代早就不同了 對警察要求太高 法律卻沒給予相
Ethan avatarEthan2017-01-03
對的警察權力 警察當然無法盡如人意了
Iris avatarIris2017-01-06
哈哈哈我連假也一直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