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人才制度 / 高度專門職簽證 - 留學
By Kelly
at 2015-08-06T14:53
at 2015-08-06T14:53
Table of Contents
稍微介紹一下高度專門職簽證(高度人才制度)
一般在日本的工作者,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申請永住權。
但近年有不需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申請永住的方案。
在日本的工作者如果符合高度人才標準,
(有非常制式的評核項目,以研究類高度人才(還有經營類及技術類)為例:
像是有無博士學位,有無碩士學位,是否有3篇SCI paper,是否有專利,
年薪,年齡等等都會依照申請當時的情況算分。
每符合一項就加一定分數,最後總分超過70分就符合高度人才標準,
細節網路上都查的到。)
就可以申請高度專門職1號簽證。
(申請很簡單,基本上一定會過)
(這個簽證是時限是五年,是法定最長的時限)
這個高度專門職簽證(對一般人)的好處基本上就四大類:
1. 可以很久不用去換簽證(對我來說最重要的)(省時省錢省力)
2. 配偶可以申請簽證,父母可以申請帶小孩簽證(當然還是有相關條件)
3. 允許複數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這邊當教授行有餘力也可以去賣便當
(這應該是其他工作簽證沒有或是有較多限制的)
4. 永住權申請所需的時間縮短
拿到這個簽證三年之後,有兩條路可以選擇
第一是換成高度專門職2號簽證:這個簽證沒有時限。
第二是繼續用高度專門職2號簽證,等到第五年
(但新聞說很有可能今年或明年就縮短成三年)直接申請永住權。
最後,高度專門職2號雖然沒有時限,但跟永住權還是有微妙的差異:
1. 高度專門職簽證是只有在不離開申請簽證時的工作時的情況下有效,
換句話說,如果換工作了就必須重新申請簽證。
2. 但考量高度專門職對於外國人的優惠,
(配偶可以申請簽證,高度專門職簽證的外國人的父母親可以申請簽證
到日本扶養自己的年幼子女等等,網路上也都有詳細說明)
高度專門職簽證也有一些永住沒有的優勢。
一樣有問題可以討論,給需要的人參考。
--
一般在日本的工作者,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申請永住權。
但近年有不需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申請永住的方案。
在日本的工作者如果符合高度人才標準,
(有非常制式的評核項目,以研究類高度人才(還有經營類及技術類)為例:
像是有無博士學位,有無碩士學位,是否有3篇SCI paper,是否有專利,
年薪,年齡等等都會依照申請當時的情況算分。
每符合一項就加一定分數,最後總分超過70分就符合高度人才標準,
細節網路上都查的到。)
就可以申請高度專門職1號簽證。
(申請很簡單,基本上一定會過)
(這個簽證是時限是五年,是法定最長的時限)
這個高度專門職簽證(對一般人)的好處基本上就四大類:
1. 可以很久不用去換簽證(對我來說最重要的)(省時省錢省力)
2. 配偶可以申請簽證,父母可以申請帶小孩簽證(當然還是有相關條件)
3. 允許複數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這邊當教授行有餘力也可以去賣便當
(這應該是其他工作簽證沒有或是有較多限制的)
4. 永住權申請所需的時間縮短
拿到這個簽證三年之後,有兩條路可以選擇
第一是換成高度專門職2號簽證:這個簽證沒有時限。
第二是繼續用高度專門職2號簽證,等到第五年
(但新聞說很有可能今年或明年就縮短成三年)直接申請永住權。
最後,高度專門職2號雖然沒有時限,但跟永住權還是有微妙的差異:
1. 高度專門職簽證是只有在不離開申請簽證時的工作時的情況下有效,
換句話說,如果換工作了就必須重新申請簽證。
2. 但考量高度專門職對於外國人的優惠,
(配偶可以申請簽證,高度專門職簽證的外國人的父母親可以申請簽證
到日本扶養自己的年幼子女等等,網路上也都有詳細說明)
高度專門職簽證也有一些永住沒有的優勢。
一樣有問題可以討論,給需要的人參考。
--
Tags:
留學
All Comments
By Suhail Hany
at 2015-08-10T15:37
at 2015-08-10T15:37
By Damian
at 2015-08-13T04:35
at 2015-08-13T04:35
By Sarah
at 2015-08-17T05:15
at 2015-08-17T05:15
Related Posts
JSPS特別研究員 / JSPS外國人特別研究員
By Enid
at 2015-08-06T14:39
at 2015-08-06T14:39
服飾店打工面試
By Yedda
at 2015-08-06T01:25
at 2015-08-06T01:25
碩士班兼任助理
By Ula
at 2015-08-06T00:00
at 2015-08-06T00:00
徵求台南高雄地區口試戰友
By Mary
at 2015-08-05T14:05
at 2015-08-05T14:05
中国語中国文学研究
By Tristan Cohan
at 2015-08-05T11:34
at 2015-08-05T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