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註記沒法律效力 同志批「假陽光」 - 高雄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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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註記沒法律效力 同志批「假陽光」

2015-05-21 03:05:27 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鳳山報導

高市府昨起受理同志伴侶在戶政系統註記伴侶身分,一早有女同志到鳳山第一戶政事務所

領表,但發現文件並無官印及法律效力後放棄註記,籲市長陳菊向中央爭取修法「卡實在

」。


女同志伴侶昨前往鳳山第一戶政事務所打算註記,卻發現表格沒有任何官印,臨時取消註

記。 記者蔡孟妤/攝影

女同志阿霏與伴侶昨天前往鳳山第一戶政所打算註記,但發現文件無關防大印,註記後也

無法取得任何證明,「陽光註記」沒有任何法律權益保障,卻可能隱私外洩,決定不註記



民政局表示,陽光註記不會登載在戶口名簿,只有當事人和戶政人員知情,同志伴侶也不

能據此代簽手術同意書,且一方戶籍遷出高雄,註記就刪除。

阿霏說,雖然感受到市府善意,但註記只有象徵意義、沒有法律效力。陪伴參與的同志團

體認為陽光註記倉促上路、決策過程沒有同志社群討論、公務單位性別教育不足、無實質

保障,是「假陽光」。

雖然「陽光註記」受到不少質疑,民政局統計昨天已有22對同志伴侶分別在三民、左楠、

苓雅、前鎮、鳳山、岡山等戶政事務所完成註記。

http://udn.com/news/story/7314/91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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