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幾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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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令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多少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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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ma avatarIrma2005-12-12
目前法令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多少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四小時-----------------針對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在學學生,每學年應實施四個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並會同家長進行親職教育。根據教育部規劃,高中方面,應在「現代社會」一科下,增列「個人與家庭」項目,另外在「家政與生活科技」中,則應加入「婚姻與家庭生活」和「家庭法律常識」。高職部分,則在「生活」領域中,加入「兩性問題」、「愛情婚姻與家庭」、「人際關係與溝通」等科目。 至於中小學部份,在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後,應在「家庭主題」下,以健康、體育、社會、綜合活動中增加「健全的家庭結構」、「協助學生洞察家庭危機之訊號」等課程。在大專院校方面,除了應開設「生涯規劃」、「情緒管理」、「人際交往」及「兩性平等」等課程外,各師範院校則應將該課程列為必修課程或通識教育課程,以培養家教課程師資。 http://www.dorcas.org.tw/phorum/read.php?f=4&i=160...
Callum avatarCallum2005-12-10
根據《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
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為必修科
目或通識教育課程。
請注意.......
要在正式課程之外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