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11貓 飼主涉刑責 - 台北大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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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11貓 飼主涉刑責 【2011/10/3 20:40】

〔中央社〕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驚傳房客離去後,房東赫然發現屋內有11隻貓的乾屍,
向北市府動保處報案。台北市政府動保處長嚴一峰說,房客已涉及1年以下有期徒刑,應
該可以找到他。

嚴一峰說,獲報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屋內,前房客離去後,房東欲打掃屋子,卻赫然
發現有被餓死的貓乾屍。

他說,貓若沒食物、有水,長則可活命1週;但若缺水,3、4天就會死亡;這屋內計有11
隻貓的乾屍,另有3隻還活著,已送獸醫救治。

他強調,既然這房客有跟房東簽租屋契約,就有身份證字號,可透過警局找到人;又因為
已有致死案例發生,依法涉及1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呼籲飼養動物的飼主,既然與動物同住、相伴過,就算要搬離,也應先找動保團體或政
府單位協助,不應關住寵物、任其餓死,要尊重其他動物的生命,否則致死或凌虐就會觸
法。


資料來源:http://ppt.cc/yV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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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1-10-04
傻眼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10-04
人渣!
Hedwig avatarHedwig2011-10-04
誇張!
Doris avatarDoris2011-10-04
可能跑路了...
Mary avatarMary2011-10-04
在哪裡啊..誇張
Mary avatarMary2011-10-05
不能照顧就別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