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道授權費喬不攏 頻道商要斷訊 - 三重
By Kelly
at 2016-02-25T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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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225000143-260204
頻道代理商與新進有線電視跨區系統台業者的頻道授權費糾紛愈演愈烈,永鑫多媒體等頻
道商昨(24)日發函全國數位等新進跨區有線電視,3天內雙方仍未簽署2016年頻道授權
費年約,將從27日凌晨開始,對全國數位有線電視斷訊。
全國數位有線電視董事長李光漢昨日表示,如果頻道商27日開始不提供頻道節目內容、進
行斷訊行動,該補償的客戶損失、全國數位都會依法補償,但全國數位也將依法向頻道商
求償。
李光漢強調,新進有線電視業者的唯一訴求,就是頻道授權費比照既有業者及慣例,不要
只針對新進業者另外制定一個依行政區用戶數15%計算頻道授權費的新制,並強調頻道商
對新、舊系統台業者不應有差別待遇。
頻道業者則強調,頻道商對於既有及新進系統台業者並沒有差別待遇、授權金的比例與既
有業者一樣,為避免重蹈兩年前中區某家有線電視系統台未付頻道授權費,頻道代理商至
今收不到頻道授權費、只能吃悶虧的情況,頻道商如今只有先採斷訊一途。
NCC將於今(25)日個別「約談」大豐、台灣數位寬頻、全國數位有線、新高雄等四家新
進跨區系統台業者,以及優視、永鑫等頻道代理商,TVBS、東森、三立、緯來、年代、中
天等頻道商合計超過30家業者。
NCC重申立場表示,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6條第2項規定「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
業協議授權條件時,如以訂戶數為計算基礎時,應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訂戶數為準」,
同法第37條第4項規定,不得對不同系統經營者給予差別待遇。
NCC強調,已針對頻道授權費在2月19日召開第一次調處會議,但未完成調處結論,呼籲兩
造持續協商,切勿擅自斷訊,否則依法處罰。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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