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後續法律問題…(sorry…有點冗長)?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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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m
at 2016-03-04T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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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與前夫一起在外租屋,兩年租約到期後沒有與房東續約,又住了半年多,因為期間與前夫離婚,我就帶著兩個小孩搬離,小孩所有相關監護權利都歸我,由於前夫本來收入就不穩定,因此我在立協議書時,也沒有要他給我跟小孩任何贍養費與教育費,只有於協議離婚時另註明爾後所有債務各自負責互不相關,又因為長久以來家庭所有開銷,包括小孩教育費都是我在支出,所以我當時只想趕緊結束這段婚姻關係,也不奢求他會支付孩子的教育與生活費用。
問題在離婚後半年,由於前夫仍續住原租屋處,自從我跟小孩2015年8月搬離後,常陸續接到前房東的來電,我猜應該是前夫沒繳交房租,又不敢接電話,我很擔心前夫沒有繳房租,之後會不會變成我還要幫他繳呀?!
生活壓力已經很大了…
帶著兩個小孩,租屋、教育、生活開銷都到極限了…
我該怎樣維護我跟孩子們的權益?
請各位大大建議我之後該如何做才好…感激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6-03-09T04:48
我很擔心前夫沒有繳房租,之後會不會變成我還要幫他繳呀?!
不會變成妳還要幫他繳
因為本來妳就應該繳
妳離婚關房東何事
租約到期續住續繳租變不定期租約
民法
第 451 條
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
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
既然未解約又有人住當然該繳租
我該怎樣維護我跟孩子們的權益?
找房東付清租金解約
第 450 條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
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
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
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再跟前夫算帳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6-03-07T09:55
http://www.life1995.org.tw/
生命線也有法律服務,找志工聊聊!
https://youtu.be/T59n5aPHenk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6-03-08T00:24
嘉義縣老少配命案
版主常常貼文二婚男與老夫少妻的文章別再貼了
妳害死人,報應會一直來找妳

化糞池清潔孔有水溢出怎麼辦?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6-03-04T00:44
您好
請問
化糞池堵塞無法正常排出水疑似某處堵住了,
該如何解決?
透天屋齡約11.5年去年中秋第1次抽水肥,2/21號剛抽第2次
會請人來抽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