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要扣我錢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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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問題在這裡發問是否符合,但請大家幫幫忙~

我在這個月的9號進入了一家新公司上班,錄取報到時雇主拿了一份員工契約請我簽名,
內容大概是:
1.試用期三個月
2.做不到七天離職不給薪
3.離職者不論年資,都要在公司再上15天才能離職,否則要扣三~五天的薪水
4.訂做制服一套要押金伍仟元,未就職一年即離職不歸還押金(制服可以不用歸還)

當時因為不簽就不能去上班了,所以我就簽了!

而在這個月的24號我自己寫了離職單並當下就走了,公司的幹部跟我說他一定會扣我薪水
的叫我想清楚再走,但是因為在那裡工作真的太不愉快了,所以我還是走了…

現在我想請問大家,我知道那張契約因為違法勞基法在先是無效的,所以我是要等到下個
月領到薪水發現真的被扣了再去申訴,還是要先去申訴呢?

還有…當初上班時我們有講好是用月薪計,一個月兩萬伍仟元,後來他們卻說因為我到職
不滿一個月所以要以日薪計算,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我上班期間總共休了兩天假,請
了一天又三小時的病假)

謝謝大家看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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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6-09-27
不合理且違法!但是在嘉義申訴勞工局 你會等到乾脆放
棄!
David avatarDavid2016-09-29
那我該怎麼辦?我不想被扣錢啊…
Edith avatarEdith2016-10-01
嘉義市政府社會局 (05)2254185 (05)2254321 轉254
Susan avatarSusan2016-10-03
領不到再申訴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0-05
樓上謝謝你
Yedda avatarYedda2016-10-07
我只是一個外地人來這裡工作,沒想到會碰到這種事情…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0-08
分機是154或159
Olivia avatarOlivia2016-10-10
當初不要簽就不會有這些問題...這種爛公司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0-12
現在還有試用期嗎?沒有了吧
Rachel avatarRachel2016-10-14
可惡 想知道公司名稱
Delia avatarDelia2016-10-16
原po拍拍
David avatarDavid2016-10-18
正在找工作的人可以私信我,我可以告訴你公司名稱
Tom avatarTom2016-10-20
找社會局其實也沒用,個人的經驗談....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0-21
找社會局會有用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0-23
直接上爆料公社
Andy avatarAndy2016-10-25
還是有用的,只是你也要提供書面證據,才有辦法讓勞工
Ida avatarIda2016-10-27
關係課的人幫忙,公司被投訴會進入黑名單,以後容易被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0-29
查,所以不要覺得沒用就不檢舉,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David avatarDavid2016-10-31
原po大 是從事某飯店的嗎 感覺有點似曾相似
Mia avatarMia2016-11-02
可是你簽了合約 老闆可以拗說已經跟你協商過了耶...
而且你也同意這些條件 勞基法好像有一部分是雙方協議
就可以成立的耶 內容不太清楚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1-03
第3點再加15天是什麼意思?做15天免費白工?詳述一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11-05
合約內容過於離譜視同無效 不過由誰認定很難講
David avatarDavid2016-11-07
找嘉義縣市的社會局都沒用,聽業主說他們都比較怕南區的
,南區我也不清楚是什麼
Delia avatarDelia2016-11-09
合約協議不能牴觸法律,勞基法的規定是有勞務就不能扣
Irma avatarIrma2016-11-11
薪,所以這合約還是違法,否則每個老闆都這樣訂定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1-13
只要有扣錢都是違法的,不管是遲到曠職等
Joe avatarJoe2016-11-15
如果每個員工說離職就離職,公司也不用營運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11-16
如果一個公司優良到讓每個員工隨時都想離職那也不簡單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11-18
樓上的,若公司待遇好制度佳,員工幹嘛要離職
James avatarJames2016-11-20
我是指樓樓上
Ula avatarUla2016-11-22
原來是這樣 了解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1-24
嘉義縣市的老板真的都不意外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1-26
待遇不好制度不佳,不是面試知道的事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1-28
知不知道是一回事 該不該縱容又是一回事
Donna avatarDonna2016-11-29
推申訴留紀錄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01
借問,若是公司假日教育訓練,不給薪或假,請問怎麼辦
Harry avatarHarry2016-12-03
押金也不能扣喔 建議申訴 申請調解
Tom avatarTom2016-12-05
2.做一天也得給薪水
3.依年資提前10~30日告知即可(扣薪違法)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2-07
蛤,我面試的時候常常聽到的跟實際上的差很多,尤其是嘉義
Jacob avatarJacob2016-12-09
社會局不是處理這類事情的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11
協議跟法律牴觸當然無效,一切以勞基法為主。
Rae avatarRae2016-12-12
違反勞基法的契約
勞工可以不預告就離職
Lily avatarLily2016-12-14
合約只要與勞基法抵觸就無效,而且公司不能隨便扣薪水,
薪水必須全額給付,有疑慮的話建議你直接去嘉義市政府社
會處勞資關係科詢問該如何處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2-16
推 該申訴就申訴 希望你順利拿回薪水
Ida avatarIda2016-12-18
申訴電話打下去就對,當老闆的就是最怕麻煩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20
申訴下去!!!!!!!!!!
Zanna avatarZanna2016-12-22
嘉義縣找勞工局有用
Erin avatarErin2016-12-24
可以追討應得的薪水,也可以調解或走法庭
嘉義市我就不知道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2-25
試用期是三小不是早該沒有了嗎?
不考慮爆料公社?真的很有用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2-27
我沒辦法po爆料…他們說我沒有證據…
Hardy avatarHardy2016-12-29
再做15天的意思是,她覺得我們要離職應該要在15天前提出申
請,如果是幹部的話則是要在一個月之前,不然就扣薪
Iris avatarIris2016-12-31
原Po先錄音錄影蒐證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1-02
申訴+1
Lydia avatarLydia2017-01-04
合約違法的話 就算簽了100份還是不成立的 收集完證據
就投訴 社會局沒反應可以試試市長信箱 並支持原PO打碼
公開店名 畢竟違法在先被公開剛好而已
Jake avatarJake2017-01-06
嘉義這種地方說真的投訴這個不太有用,不如看這公司有
沒有什麼其他違法的部分例如環保.消防.逃漏稅等等,去
檢舉他讓他被罰也爽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07
開玩笑 現在公司合約條文的法律地位都優先於勞基法呢ㄏㄏ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1-09
你提出的 全都違法 可以告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1-11
太扯 有這種鬼契約的都不要簽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1-13
員工離職需要事先告知公司(幾天前是看年資 實際幾天忘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15
否則公司因此受到損失可向員工求償 但這很難成立~
Ula avatarUla2017-01-17
三個月內想離職可以馬上走
Liam avatarLiam2017-01-19
再作15天也是要算薪水喔 建議妳就慢慢找新工作再跟原
公司耗
Hedy avatarHedy2017-01-20
試試看 #1NrewA_Y 15年前寫的email都能回了 (?
Kumar avatarKumar2017-01-22
南區會不會是南區勞動力發展署呀?之前打工常常聽到分
署之類的名詞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1-24
如果員工今天提離職 隔天就沒來 這樣員工算違法嗎?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1-26
底薪/30=日薪 日薪/8=每日時薪
Zora avatarZora2017-01-28
9到23扣掉病假三天共12天 所以薪水應該是上面除出來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1-30
日薪*12+時薪*5小時(3小時病假當日)+時薪*?(24號當日)-
Carol avatarCarol2017-02-01
自提勞健保及勞退=你應得的薪水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2-02
勞基法規定沒有試用期,有上班 不管幾天都要給薪,可
到勞工局申訴
Tom avatarTom2017-02-04
第一個月未坐滿可用薪資/30天*工作天數不違法因為勞基法真
的這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