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碼繳款書可換影印紙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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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碼繳款書可換影印紙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0.12.28 02:48 pm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為推廣營業人自行列印附條碼繳款書繳稅,即日起到100年2月15日止
,營業人只要檢附10張附條碼繳款書收據,即可向北市國稅局各分局、稽徵兌領A4影印紙
一包。

北市國稅局表示,活動對象包括設籍台北市的營業(扣繳)單位、政府機關、學校單位、
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


【2010/12/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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