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陪睡換宿的房東... - 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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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

白話一點就是把自己商品化 物化交易吧

這類事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雙方都認同價值交換 如同援助交際
差異在一個交際金錢 這例是交際房租
站在道德角度去指責這些案例也蠻怪的
他們雙方如果你情我願的私底下做價值交易
沒鬧上警局法院 外人實在不方便說什麼



大學就有兩個案例

一主角是日文系球經
常一起約練球 所以關係跟我不錯
大二搬出宿舍租房 簽約後不久被35歲男房東騷擾
直接表明想追她 偶爾還送吃的一邊想約人出去

沒告知偷偷進出房間 被偷內衣褲
誇張的是颱風天硬來串門子企圖硬上吃豆腐
嚇得她在外面住半年


二是學弟女友
在手工品店打工 老闆娘有個兒子(當時大我們7歲)
做了一陣子他兒子對女方積極追求 即使知道她有男友
學弟女友也跟我說過老闆娘常常幫兒子製造機會 她蠻困擾的

某天學弟電話打來要找我去壯膽 搞分手擂台一刀兩斷
騎車途中聊天知道跟學弟女友住一起的室友
因為真的看不過去 所以跟學弟爆料 證據非常齊全

大致就是學弟被綠了 他女友跟老闆娘兒子上了床
時間維持了2個月 換來上下課開車接送
打工轉為正職 另外有零用錢花


正好兩案例 一個不願意被拐上床 一個願意
自古以來男女用身體作為條件換取利益例子太多
一方提出條件 一方認同自然願意交易
很難用道德標準去指責什麼
畢竟對某些人來說 用身體換取利益沒什麼不對
道德兩個字也只是冷冰的筆劃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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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6-10
Ride for a Ride
Rae avatarRae2020-06-15
ride for ride
Elma avatarElma2020-06-20
第二個也太沒下限了吧 我說那家店
Noah avatarNoah2020-06-25
如果去酒店或檳榔攤問當然沒問題啊
Kama avatarKama2020-06-30
把自己商品化ok,但該事件是把別人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