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限制加班時數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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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我的工作其實一直以來還算滿意一個月加班3~4萬,算是可以接受~生活上過得去可是從去年的11月左右,開始出現了限制加班的問題(一個月不能超過46h)大約只能加5天的班這樣再怎麼努力一個月頂多3萬出頭ps~我一個月大約都加班50~70小時這其實也是政府相關的法令~一方面也是淡季因為去年的過勞死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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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avatarJacob2012-02-05
翔版大你好...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而延長工作時間,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並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常理由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2-09
也是啦~~只是我在現在的地方做了快兩年~一個月通常都領3.5萬~4萬之間~突然變成很難破3萬我感覺很不習慣~~也很無奈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2-06
一個制度都有優、缺如果如你所願,其實也會有人跳出來說你讓他們有壓力例如:你主動加班、幫公司省人事成本,他們變成配合度不佳、工作恐不保↑這是以勞基法無46小時加班限制且公司不想再請人(和你目前的省加班費又是另一種省法)的狀況會產生的可能性再者~如我第一行說的我不相信一間公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