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請離婚的各項問題!!請各位大大幫幫無助的弱女子~~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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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她老公結婚5年有一個小孩3歲,可是她老公常常動手打他,5年來至少有5次的驗傷單其中有3次也到過警察局報過案,家暴中心當然也有他報案的資料,其中有一次是他在懷孕中被打,這一次也有報警,請問各位大大,1.一兩年前的傷害案件可以重新提起告訴嗎?當然並沒有對他提出告訴,只有報警備案!2.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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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7-03-23
1.傷害案追溯期是六個月.....所以....無法再提刑事告訴!!2.當然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3項...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判決離婚....證據:驗傷單,警局報案資料,家暴中心報案資料3.可以請求分配...但轉給兄弟姐妹如被發現...會被對方提出哦!!4.得到監護權機會比父親更高...原因如下(1)小孩實際照顧者為�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7-03-21
用本身的專業領域來回答你!(2)裁判離婚:裁判離婚是指夫妻之一方到離婚,而另一方不願一時,法律訂定了十一個裁判離婚的原因,讓要離婚的一方可就這十一個原因之一,樣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法院認為離婚的請求有理由,做成離婚的判決時,夫妻的婚姻關係才算解消。民法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7-03-24
請打104查詢「法律輔助基金會」可以幫助他,有關家暴的資料要準備一下。2007-03-2014:10:07補充:我也是有婚姻這類的問題,去問過了,像是晚晴,婦女的都問過了,但都無法為我解決,但是我的問題中,並沒有家暴的問題,所以這基金會無法為我解決,我們到最後才協議離婚的,但是你們有家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