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白雪公主!!...法律問題 - 生活
By Lydia
at 2007-04-30T00:00
at 2007-04-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麻煩大家一下喔!!' 幫我想一想~這也是常識喔
白雪公主(14~15歲..有差別喔)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但是我來改編一下(法律部分...大家可以給我條例嗎= = )我也會去找!!
白雪公主與國王發生關係在床上被母后發現所以母后叫衛兵以及獵人要殺了白雪
白雪被抓了之後被衛兵放走
跑到了森林跟7位小矮人在一起
生活一段期間之後被獵人毒死
之後王子親公主
發現王子是女生
綜合故事內容我們來分析內容
公主:從小被國王照顧,又被國王撫摸因此覺得跟國王上床沒怎樣(人格以及大腦功能的發展有問題),如果社工員發現這問題白雪要強制治療以及安置。 不需判刑但是要強制治療(由社會局安排)
國王:犯罪,通姦、妨礙性自主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應該要坐牢以及強制治療(法條不知道) 強制治療與判刑
母后:因為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應該殺白雪(例如:殺了國王他就不是母后而且國家沒有國王)。罪行:教唆殺人 判刑
衛兵:我們可以推測衛兵會放了白雪是因為有性交易(因為白雪有多次性行為由此可以作為推測)。罪行:恐嚇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判刑
7位小矮人:從人格上有嚴重問題(7位老人一起生活那麼久且有先天疾病)。罪行:誘拐少女、知情不報、與未成年發生關係(我們可以推測跟小矮人生活那麼久一定有關係且白雪會認為沒什麼因為跟國王的情況一樣) 判刑
獵人:殺人未遂以及殺人罪 判刑
王子:人格上有非常怪異之發展...喜歡親屍體(有戀屍癖好) 男扮女裝(心裡有問題) 應該強制治療由社會局介入 沒有罪行
我上述為個人發表意見(知道我上課多痛苦了吧...身心都被教授踐踏)
請問..我上述的對不對 例如:罪行..介入單位...法條(可以糾正我最好)...任何都可以提出 或是我遺漏了什麼...卸卸!!
發表意見送本人簽名照一張!!
已更新項目:
我也沒有辦法阿= =
但是....我們用假設一下咩= =
我的小小心靈已經被建踐踏了= = 嗚嗚嗚
上述是我想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在想ㄟ...
法律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制於治療部分是由誰來做?
哪一個單位??是社會局嗎?
詳細的法條..我找不到ㄟ= =
3 個已更新項目:
由社會局?接手
還是社工員??
請問小矮人是身心障礙者嗎??(朱盧)
4 個已更新項目:
要送簽名照一張嗎= = ?
5 個已更新項目:
根據你說以及我寫的法條...要詳細一點的話是怎樣ㄚ= = ??
我不太懂法律....
我知道有總則...之後..是....
例如:刑法86條 感化教育處份 >>>>詳細一點的話我要怎麼找???
你可以給我...但是要教我找= =
至於簽名照.....@_@~我長的還不錯啦...
6 個已更新項目:
就是說..我在全國法規的網站中
想要尋找有關 "感化教育處份 "
你說是刑法第86調
我是想說從"頭到86調"
這部分我要怎麼尋找 從總則? 刑法? 有關的民法?
你犯罪喔..從增茶亭回來
教你多忍一下咩
你看看~~真是的 犯啥最阿~ 有認識的律師嗎???
呵呵!!
7 個已更新項目:
呃...網址無效喔= =
全國法規...每天都會去晃一下 = =
白雪公主(14~15歲..有差別喔)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但是我來改編一下(法律部分...大家可以給我條例嗎= = )我也會去找!!
白雪公主與國王發生關係在床上被母后發現所以母后叫衛兵以及獵人要殺了白雪
白雪被抓了之後被衛兵放走
跑到了森林跟7位小矮人在一起
生活一段期間之後被獵人毒死
之後王子親公主
發現王子是女生
綜合故事內容我們來分析內容
公主:從小被國王照顧,又被國王撫摸因此覺得跟國王上床沒怎樣(人格以及大腦功能的發展有問題),如果社工員發現這問題白雪要強制治療以及安置。 不需判刑但是要強制治療(由社會局安排)
國王:犯罪,通姦、妨礙性自主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應該要坐牢以及強制治療(法條不知道) 強制治療與判刑
母后:因為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應該殺白雪(例如:殺了國王他就不是母后而且國家沒有國王)。罪行:教唆殺人 判刑
衛兵:我們可以推測衛兵會放了白雪是因為有性交易(因為白雪有多次性行為由此可以作為推測)。罪行:恐嚇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判刑
7位小矮人:從人格上有嚴重問題(7位老人一起生活那麼久且有先天疾病)。罪行:誘拐少女、知情不報、與未成年發生關係(我們可以推測跟小矮人生活那麼久一定有關係且白雪會認為沒什麼因為跟國王的情況一樣) 判刑
獵人:殺人未遂以及殺人罪 判刑
王子:人格上有非常怪異之發展...喜歡親屍體(有戀屍癖好) 男扮女裝(心裡有問題) 應該強制治療由社會局介入 沒有罪行
我上述為個人發表意見(知道我上課多痛苦了吧...身心都被教授踐踏)
請問..我上述的對不對 例如:罪行..介入單位...法條(可以糾正我最好)...任何都可以提出 或是我遺漏了什麼...卸卸!!
發表意見送本人簽名照一張!!
已更新項目:
我也沒有辦法阿= =
但是....我們用假設一下咩= =
我的小小心靈已經被建踐踏了= = 嗚嗚嗚
上述是我想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在想ㄟ...
法律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制於治療部分是由誰來做?
哪一個單位??是社會局嗎?
詳細的法條..我找不到ㄟ= =
3 個已更新項目:
由社會局?接手
還是社工員??
請問小矮人是身心障礙者嗎??(朱盧)
4 個已更新項目:
要送簽名照一張嗎= = ?
5 個已更新項目:
根據你說以及我寫的法條...要詳細一點的話是怎樣ㄚ= = ??
我不太懂法律....
我知道有總則...之後..是....
例如:刑法86條 感化教育處份 >>>>詳細一點的話我要怎麼找???
你可以給我...但是要教我找= =
至於簽名照.....@_@~我長的還不錯啦...
6 個已更新項目:
就是說..我在全國法規的網站中
想要尋找有關 "感化教育處份 "
你說是刑法第86調
我是想說從"頭到86調"
這部分我要怎麼尋找 從總則? 刑法? 有關的民法?
你犯罪喔..從增茶亭回來
教你多忍一下咩
你看看~~真是的 犯啥最阿~ 有認識的律師嗎???
呵呵!!
7 個已更新項目:
呃...網址無效喔= =
全國法規...每天都會去晃一下 = =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Sandy
at 2007-05-02T17:11
at 2007-05-02T17:11
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
刑法認定未滿十六歲的人對於性不具有自主能力,因此只要與十六歲以下的人發生性關係,不管當事人的意願如何,都構成犯罪行為。
倘若性行為的發生違反了當事人的意願,那當然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強制性交罪;若當事人未滿十四歲,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必須加重刑罰。如果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呢?
刑法並不認定那是兩情相悅。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對未滿十四歲者為性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十四歲以上十六歲以下之人為性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刑罰男女皆適用,但是未滿十八歲者犯之屬告訴乃論,而且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因此常會這種情形出現:父母發現小孩偷嚐禁果後,雙方家長互告對方小孩強暴,後又因達成和解而撤回告訴.
小矮人再加一條:
刑法兩百九十六條:
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或是刑法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
如果是國王:
兒童被長輩性侵害
與未滿十六歲以下的人發生性行為,不管當事人同意與否,皆構成犯罪。
違反意願當然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強制性交,若當事人未滿十四歲,還要加重刑罰。
倘若受侵害的兒童因害怕而說是自願的,那麼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亦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就受性侵害的兒童而言,一旦提出告訴就可能必須上法院接受法官問話,這種壓力可能很大。
因此,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五條對**被害人、十六歲以下被害人有作一些特別保護規定,如受害人可以在法庭外接受訊問與詰問等。
王子: 刑法247條 侵害屍體罪 刑法 91條 強制治療處份
王后:刑法276條 父母殺害子女罪
公主:刑法86條 感化教育處份
2007-04-30 15:47:41 補充:
唉..好啦!有缺少什麼嗎?需要在補充的嗎?
2007-05-01 13:40:13 補充:
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刑確認後..
經由安置輔導---社會福利教養機構
或是----感化教育---少年矯正學校
大置上是這樣...
有問題在跟我說囉!
2007-05-01 16:16:41 補充:
要看..如果是社會福利教養機構..就是社會局接由社工接手
如果是感化教育...社工只是介入輔導.
嗯.如要硬要說小矮人是朱儒..也很強硬啦!!有可能他只是長的矮一點!!
不過依台灣目前的身心障礙法則來講..
朱孺是沒有殘障手冊..
所以不算..除非他有智能不足或是四肢有缺陷..
才可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所以...他不是..
我可以不要簽名照嗎?
2007-05-02 20:57:57 補充:
不知道你要找的是那一種...
可以說的詳細一點嗎?
因為我不太了解你的意思呀!!
今天很熱...快中暑了...
腦袋沒辦法一直轉...
2007-05-03 10:43:49 補充:
叫你念書不唸書..幫你找到簡單又易懂的法條了...
不要一直痛哭流涕的..快點去做功課吧!!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我是騎摩托車被人家撞..因為二月份滿半年了.
所以之前有提出傷害告訴..不過四月已經和解了..
但還是要開偵察庭...不過已經沒事啦!!
因為~~法官是站在正義的這一方啦!! 哈))))))
2007-05-07 12:35:46 補充: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QRY01.asp
看看這個可以嗎?
我剛進去還可以勒!!
By Daniel
at 2007-05-01T03:27
at 2007-05-01T03:27
的世界,毫無適用可能。
2.縱然用現在法律套用在古代中華(先不論統獨問題)
張無忌持倚天劍屠龍刀---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攜帶刀械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於夜間犯之者。
二 於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犯之者。
三 結夥犯之者。
清朝纏小腳---強制罪
太監---被"重傷害罪"
By Quintina
at 2007-04-30T14:34
at 2007-04-30T14:34
我給你一個答案
你跟教授說~國王最大~他就是法律
所有上訴抗議無效
你可以不用交作業了~恭喜
By Ursula
at 2007-04-30T16:06
at 2007-04-30T16:06
白雪公主
沒錯~
By Lily
at 2007-05-04T18:58
at 2007-05-04T18:58
我發現不對的地方
就是....
這是白雪公主嗎....~"~
Related Posts
請問誰有在這家洗過衣服?評價、服務如何?可以安心嗎?
By Olga
at 2007-04-30T00:00
at 2007-04-30T00:00
問一本小說~但是我只知道簡介!!
By Caroline
at 2007-04-30T00:00
at 2007-04-30T00:00
想自組電腦~麻煩大大估價!!
By Caroline
at 2007-04-30T00:00
at 2007-04-30T00:00
有人種過薰依草嗎?(20點)
By Yedda
at 2007-04-30T00:00
at 2007-04-30T00:00
我朋友她國曆9月5日生農曆7月30日生請問她是個怎樣的人
By Caroline
at 2007-04-30T00:00
at 2007-04-3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