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一樣的問題,要申請10多間學校,
大部分打算自己申請,
關於推薦信的部分,
我覺得很奇怪,
我看大部分的學校都有提供上傳的功能,
若是在申請時提供上傳的話,
這不就是等同學生已經看到推薦函了嗎?
那還有甚麼保密的原則?
最讓我迷惑的是,
既然可以有Scan上傳的版本,
到時就算真的必須提供正本給學校,還有必要"彌封"嗎?
也就是說,還有必要在信封處簽名嗎?
都已經能自己打開Scan,想不出來有彌封的必要性。
所以,我在給教授簽名時,
跟教授說,先不要彌封,我需要先掃描推薦信,
(因我申請的系所不同,不是每封都一樣),
我的邏輯是,彌封後,那我要Scan推薦信不就要破壞信封,
那到時提供正本時,不就是一個被破壞的信封和信紙...XD
有人可以教導一下,既然都可以學生自行線上提供推薦函,
還有需要彌封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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