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如分類錯誤,希望版主能回信告知(怕沒注意到推文直接被劣退/水桶)
這陣子宗教活動頻仍,在版上分享了部分抱怨文字
機緣下對如何申訴方式有進一步的了解
據悉
向警察局、環保局申訴是錯誤途徑
因為放煙火的主管機關是消防局
地方自治條例規定:
晚上十點到隔天早上六點禁止施放煙火,高空煙火則是完全要事先申請,施放前中
後要監控等等,而且不好通過
而進行中的年度宗假盛事--大甲馬祖繞境,是沒申請的!
這次去程,除在半夜施放一般煙火外,甚且在市區某建築物頂樓放高空
惜因故都沒抓到,一張單也沒開
是下班時間沒有作為或是政商(反證就是相關主事者)勾結,我就不得而知
我想一般民眾都不曉得應該要向消防局申訴
(可能也是上述所謂"沒抓到"、"一張單也沒開"的原因)
再過幾日媽祖就要回鑾了
不少居民又要受到影響
淺眠如我,就受到周日十二點到三點半的鞭炮影響,睡眠時間一過就無法入眠
我所在地離遶境路線和南瑤宮有段距離便如此了
周邊住戶的痛苦可想而知...
因此將處理方式分享給需要的版友
因為舉發需要民眾檢舉,意即沒人打進消防局申訴
所以要想陳情後政府有作為,就是當下打119並且告知接聽電話的人員:
已經超過十點、是否有申請施放、高空煙火的問題,並要求相關單位回復舉發情形
檢舉部分應該是保密的,應可放心
還有就是,多一點人檢舉才有用,不然只會針對一兩個開單做績效...
大致上如此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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