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ponblue: 我尊重你對於活水湖適不適合游泳的看法,但你論證的謬誤 04/13 14:43
→ uponblue: ,可能誤導別人。 04/13 14:43
→ uponblue: 你舉例溪谷、海岸、高山的危險性,都是在特殊的天候時, 04/13 14:44
→ uponblue: 但舉例活水湖時,卻是已曾經溺死人來類比。 04/13 14:45
→ uponblue: 如果你認為溺死過人的活水湖,就代表不能去游泳。 04/13 14:46
→ uponblue: 那死過人的溪谷、海岸、高山,也都應該禁止前往遊憩,台 04/13 14:46
→ uponblue: 灣能遊玩的地方,大概都剩沒死過人的室內空間了。 04/13 14:47
→ uponblue: 澳洲人的公民素養比台灣人差嗎?為何澳洲沒有禁止人民親 04/13 14:48
→ uponblue: 近有鯊魚出沒海灘? 04/13 14:51
→ uponblue: 政府與人民都能認識活動的風險性,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04/13 14:54
→ uponblue: 才是正常的社會。而不是只要出過事,不論風險高低,一律 04/13 14:55
→ uponblue: 當作高風險。 媒體、政客炒作話題,民眾隨之起舞。 04/13 14:57
你要不要先反過來看你所謂的謬誤?
「溪谷海岸高山都是在特殊天候才發生事故,但活水湖不是」
所以溪谷海岸高山這些地方只有在特殊天候,或是特殊區域才有控管不是嗎?
甚麼時候變成過你說的有死過人都應該禁止前往?
換個角度看,活水湖不需要這些特殊天候也都會發生事故喔!
所以才會持續立牌禁止不是嗎?
另外我也很希望知道,對於活水湖的風險性,你的「相應措施」是甚麼?
我不知道參與這串討論的人有多少去看過臺灣的水域管理辦法,
歸於地方政府管理的水域,該單位本來就有禁止於該水域舉行任何種類水上活動的權力
如果地方民眾還是認為活水湖應該要開放游泳或其他像是SUP跟獨木舟的水上活動,
一來就是去跟政府爭取,升格活水湖的安全機制
不然就是去跟政府爭取,開放或建造其他能取代活水湖的硬體設施
所以在這裡論戰的各位爭取過甚麼了嗎?
還是直接無視那個警告然後自己游自己的?一邊游一邊說政府根本因噎廢食立牌卸責?
→ aliver: uponblue大 真是說的太好了! 登玉山,合歡山,陽明山都有人 04/13 15:20
→ aliver: 死過,高速公路每年更是死亡車禍不斷,那都全面禁止好了!? 04/13 15:22
這公路謬論我不知道還要看多少次
一般的高速公路車禍,法律不會究責到管理單位身上,所以不會禁止;
但如果是正在施工的危險路段卻沒有立牌警告或禁止,一發生事故就是管理單位的疏失
→ yuriangela: 大推uponblue! 04/13 23:36
→ charlton456: 因噎廢食啊… 04/14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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