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樓上那一篇廣告文公告...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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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水面一下...


那篇就個人看法會不認定為廣告文,
畢竟客運業為寡占市場也沒必要特別打廣告,當作生活資訊來看就可以囉...


但原PO違反CP規定PO了五篇,故板主處理刪文也沒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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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Police板CP的定義:

五、CP 違規檢舉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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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3-11-13
推這篇 很清楚
Belly avatarBelly2013-11-15
就像捷運也不會因為有人貼資訊就有更多人去搭一樣
Olivia avatarOlivia2013-11-19
如果版主最開始是這個理由 爭議就不會這麼大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3-11-19
顆顆 根據經驗 要靠背的會找其他理由靠杯他沒人情味
Rae avatarRae2013-11-23
先打預防針其實沒什麼意義
Wallis avatarWallis2013-11-27
不管怎樣 刪文的理由搞錯 板主還是有問題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11-29
按照4F的講法就是 要刪文的會找其它理由刪文
Ina avatarIna2013-11-30
tony版友對我的質疑我虛心接受.不過我有聲明立場.我
Sarah avatarSarah2013-11-30
並不認為我的理由搞錯.是我們對於"打廣告"這件事的認
知有異.我公告已經有寫出來他CP的證據.而我認為CP這
Delia avatarDelia2013-12-03
行為.就當時來看.很難不被我聯想到衝人氣以及大肆宣
Harry avatarHarry2013-12-04
傳該路線之嫌..版規上也有寫明衝人氣的行徑視同廣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12-08
文~我也只是按照現行的版規架構來進行裁量~
Susan avatarSusan2013-12-12
我想你可能要看清楚 板規是說食記或心得文衝人氣的話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12-14
視為廣告文 原文是食記或心得文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3-12-15
建議要裁決之前 先搞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犯了板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