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關於樓上那一篇廣告文公告... - 新店Valerie · 2013-11-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浮出水面一下... 那篇就個人看法會不認定為廣告文, 畢竟客運業為寡占市場也沒必要特別打廣告,當作生活資訊來看就可以囉... 但原PO違反CP規定PO了五篇,故板主處理刪文也沒有疑慮 -- Board-Police板CP的定義: 五、CP 違規檢舉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 新店All CommentsDelia2013-11-13推這篇 很清楚Belly2013-11-15就像捷運也不會因為有人貼資訊就有更多人去搭一樣Olivia2013-11-19如果版主最開始是這個理由 爭議就不會這麼大了Faithe2013-11-19顆顆 根據經驗 要靠背的會找其他理由靠杯他沒人情味Rae2013-11-23先打預防針其實沒什麼意義Wallis2013-11-27不管怎樣 刪文的理由搞錯 板主還是有問題Rebecca2013-11-29按照4F的講法就是 要刪文的會找其它理由刪文Ina2013-11-30tony版友對我的質疑我虛心接受.不過我有聲明立場.我Sarah2013-11-30並不認為我的理由搞錯.是我們對於"打廣告"這件事的認知有異.我公告已經有寫出來他CP的證據.而我認為CP這Delia2013-12-03行為.就當時來看.很難不被我聯想到衝人氣以及大肆宣Harry2013-12-04傳該路線之嫌..版規上也有寫明衝人氣的行徑視同廣告Caitlin2013-12-08文~我也只是按照現行的版規架構來進行裁量~Susan2013-12-12我想你可能要看清楚 板規是說食記或心得文衝人氣的話Anthony2013-12-14視為廣告文 原文是食記或心得文嗎?Joseph2013-12-15建議要裁決之前 先搞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犯了板規Related Posts建國路 民權路 江凌金融大樓關於漫畫店投宿摩鐵…男先離去 女溺斃浴缸急借「碧麗珠」 木頭家具噴到酒精....徵一個usb無線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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