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規1-1.1 - 高雄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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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lai100 (klai)》之銘言:
: 版規都已經有了~
: 你們要發文也不看看版規~ 然後怪東怪西~

有沒有可能是因為,這個板規太特殊,不符合一般人的使用經驗,

才導致有人誤踩陷阱?

: 錯在先就不要找藉口~
: 覺得版規有問題就先提出來討論~
: 不用在那邊先違反版規~再來批評版主
: 只為了你們的自私~ 卻不懂版主的用心~
: 要po那些文請些打自介文再來說~
: 目前版規就是有規定~怎樣規定就怎樣走~
: 不然就不要在那邊靠北
         ^^^^^
: 要改就拿出來討論~ 不用一推文就靠北版規怎樣~
^^^^^

我是不曉得這個詞的性質,大家覺得如何啦!我個人是傾向於謾罵。

講到板規,剛才翻了一下,還沒有針對這點規定,

還是要參考一下高雄板規直接複製過來?還是板規都一致了,是不是就直接併板算了?

後來有看到板規一、1-4條,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的情形也在內,

還是送去跟地檢鼠打季後賽認定一下?

: 說什麼莫名其妙~什麼自介文不重要~什麼加速死亡~
: 有你們這些人才鳳山版才會靠北亂!
: 情願去高雄版~ 那就去阿~
: 版主照版規走有錯嗎?

這就是現在問題之所在。

這次有爭議的條文,是誰決定的?

所以你這句話應該這樣寫:「板主照自己決定的板規走有錯嗎?」

老實說我覺得沒錯,因為PTT上板主其實是可以大到獨裁的。

何況德不孤、必有鄰,旁邊必然會有親衛隊(不管是自己找的或是不請自來的),

更讓人覺得只要聲音大聲一點,或是差不多,就可以超越道理。

不過剛才不小心看到置底文,e板主有講到這個板是大家的板,

既然如此,有問題大家討論,直接用「靠北」一詞丟過來,這是板「友」相處之道嗎?

話又講回來,這個詞也沒那麼沈重,最近兩任板主對於板友對新增板規的反應,

好像也挺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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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PTT本來就是需要申請帳號才能登入使用的,

多年前因為發生一些事,認證系統採用接近實名制的方法,已經做了身分認定,

照說各帳號就應該要有可以在各板發文的權利。

所以一直以來,板友文是一種非強制的要求,

甚至是板友認同該板後,表示認同所使用。

強制發板友文,是因為買賣文本身有很大的爭議,包括後續在內,

所以為了保障板友,有些板才會要求PO買賣文要有板友文,

現今也在許多板上使用。

注意到了嗎?這都是為了保護板友權利而來:

發表文章,本來就不應該做過多的限制

→買賣文爭議多,所以用板友文做初步保障,但最終還是要靠交易雙方自己。

譬如說原文的klai100大,

他在他的板友文裡挾帶買賣檔車,那這樣的板友文就有必要。

否則話又講回來,不PO買賣文但有發表其他文章的人,

這麼多年來,大叔(還是要稱小妹?)我也不覺得有把鳳山板搞亂到什麼程度啊?

: 好好發文推文來討論不是很好嗎?
: 一出口~讓人看了就不爽的推文~
: 推版主~加油!
: 你們這些鍵盤殺手不要再逼走新版主了~
: 要靠北去黑特版~ 隨你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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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不到二頁的文章出現四遍,板主不處理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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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好像從來沒有PO過板友文,被會改標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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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乘車,我戴笠,
          他日相逢下車揖;

君擔簦,我跨馬, 
        他日相逢為君下。
※ 編輯: loewe 來自: 114.40.132.48 (11/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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