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告跟產品的配合 -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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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萌發(566?)了一個問題百思不解,
看看這邊專業的鄉民有沒有人可以解惑一下。


前陣子看到一個內衣廣告
是白歆惠 瑪登瑪朵,安可LaL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qIc2Mns9mc&feature=related
這廣告是白歆惠代言的,背景音樂是郭靜唱的,
整個銷售的產品名字就是安可拉拉。


然後近期又發現,郭靜的新專輯裡面有一首歌就叫<Encore LaLa>,
實際上也就是內衣廣告的背景配樂。
這顯然不會是廠商和唱片公司,同時想用安可拉拉這個構想。

所以小弟想問。
通常這種情況下,是不是找到配樂後修改產品名稱去配合配樂。
如果是這樣奇怪的是,一個重要的商品名稱,不是用公司內部推案的政策或配合代言人
而是配合不太重要的配樂(配不起來換歌就好了呀),有點弔詭。

還是想好商品和廣告案後,再錄製Encore LaLa這首歌,之後發現還不錯而收錄?

就這個無聊的問題啦,因為小弟還是學生,不懂得實務運作所以就教於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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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5-07
郭采潔 M'car 也是這個模式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5-09
我覺得今年ANESSA的廣告與主題歌也有點類似原PO講的,雖然歌
John avatarJohn2010-05-12
曲沒帶到產品名,但歌名"Sunshine girl"及MV光影的變化,都
Irma avatarIrma2010-05-17
可以互相聯想到!
Harry avatarHarry2010-05-21
不認同"不太重要的配樂"的說法
Steve avatarSteve2010-05-25
這裡不太重要是相較於其要素 若不符實情很抱歉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5-28
^他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5-31
第一時間也是想到M'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