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屏東板的鄉親父老大家好,近期趁平日人潮較少,有考慮前往墾丁走走,
因自己想自備遮陽器具,不知墾丁地區的沙灘業者佔地的情形是否跟以往一樣呢?
過往的新聞是有提到墾管處會柔性勸導業者,有客人租借再插傘,
但如果業者仍有佔地的行為(如海景第一排),
在我選定位置後理應上我可以請他挪傘嗎? 畢竟沙灘是非私人用地,
為了避免糾紛與爭執,我當下如果向墾管處反應是否會有效呢?
或是有更好的申訴管道的話,還請不吝提供了,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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