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一些文,也在入國管理局的網站翻來翻去,
還是不確定究竟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希望有經驗的版友能建議一下
我先前是別科的學生,在九月正式學期結束,
留學簽證的期限是到十二月初(當初是一年三個月的簽證)
但是我已經通過大學院的考試,並且收到大學院的合格證明書,
可以的話我希望能直接留在日本待到明年春天開學。
但是大學院的入學手續是在二月底,還沒有完成入學手續的情況下,
似乎沒有辦法請學校發給我在留用的文件?
我該乾脆的放棄先回台灣一趟,明年春天再來嗎?
(實在有點不想搬家)
先在此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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