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換學生簽證期限問題 - 留學
By John
at 2017-08-25T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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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elestine022 (Evonne)》之銘言:
: 大家好,
: 手機發文,如果排版怪怪的敬請見諒。
: 我是目前在阪大的交換學生,今年8月學校課程結束,但是簽證是到12/19日,我預計想在
: 日本待到11月多左右。
: 今天收到學校交換生負責人的信,他說我一定要在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回國,他說我不在
: 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回去的話,就是違反規定,他就要去跟台灣的學校告狀(告狀是我自
: 己翻譯的,但意思差不多)。
: 我想請問大家:
: 1.規定真的是這樣嗎?
: (雖然我爬了一下文但好像有點眾說紛紜,讓我有點怕怕)
: 2.假設他只是為了怕我犯罪然後日本這邊學校要背責任的話術,我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呼
: 隆他一下呢?畢竟我也不能直接跟他撕破臉,他要去告狀)
: 最後補充一下我的情況是在外面租屋,這個房子是透過學校的仲介租的,學校當我的保證
: 人到9/27號,如果要待到11月的話,這部分我問過房子的管理人,他說我只有簽證是有效
: 的,沒有保證人沒關係,我可以繼續住。
: 情況有點複雜,現在心情覺得很難過(因為
: 負責人動輒要威脅要去跟學校告狀)
: 請知道的板友能不吝提供意見,謝謝大家。
: 一、發文前請先看版規
: 二、請詳閱置底之留學指南及精華區再行發文
: 版主 askaleroux 2015/01/16
觀念1:在留資格是入管審核;入管核發。
非入管的「審查人員」說的,一律不算數。
打電話進去,很多都是「operator」,都會回答基本款給你。
觀念2:在留資格核發,是一種行政處分。行政處分要取消,一定要有一定的程序。
http://www.immi-moj.go.jp/tetuduki/zairyuu/torikeshi.html
在留資格不會有自動取消的事情。在經過規定的取消程序之前,它都是有效的。
以みなし再入国出境超過一年,也不會自動取消而不算你的住民稅。
而是你再次入境時,直接在入境時被帶去小房間,然後辦理取消程序。
觀念3:在留資格期間規定到什麼時候,就可以待到什麼時候。
入管法有規定,在日期間未進行在留資格規定之行為超過三個月時,
將成會在留資格取消之對象。但是,在留資格也不會自動消失,需經過取消程序。
以上。
有疑問可以到下列地方詢問: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immigrationlawyer/?ref=bookmarks
--
: 大家好,
: 手機發文,如果排版怪怪的敬請見諒。
: 我是目前在阪大的交換學生,今年8月學校課程結束,但是簽證是到12/19日,我預計想在
: 日本待到11月多左右。
: 今天收到學校交換生負責人的信,他說我一定要在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回國,他說我不在
: 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回去的話,就是違反規定,他就要去跟台灣的學校告狀(告狀是我自
: 己翻譯的,但意思差不多)。
: 我想請問大家:
: 1.規定真的是這樣嗎?
: (雖然我爬了一下文但好像有點眾說紛紜,讓我有點怕怕)
: 2.假設他只是為了怕我犯罪然後日本這邊學校要背責任的話術,我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呼
: 隆他一下呢?畢竟我也不能直接跟他撕破臉,他要去告狀)
: 最後補充一下我的情況是在外面租屋,這個房子是透過學校的仲介租的,學校當我的保證
: 人到9/27號,如果要待到11月的話,這部分我問過房子的管理人,他說我只有簽證是有效
: 的,沒有保證人沒關係,我可以繼續住。
: 情況有點複雜,現在心情覺得很難過(因為
: 負責人動輒要威脅要去跟學校告狀)
: 請知道的板友能不吝提供意見,謝謝大家。
: 一、發文前請先看版規
: 二、請詳閱置底之留學指南及精華區再行發文
: 版主 askaleroux 2015/01/16
觀念1:在留資格是入管審核;入管核發。
非入管的「審查人員」說的,一律不算數。
打電話進去,很多都是「operator」,都會回答基本款給你。
觀念2:在留資格核發,是一種行政處分。行政處分要取消,一定要有一定的程序。
http://www.immi-moj.go.jp/tetuduki/zairyuu/torikeshi.html
在留資格不會有自動取消的事情。在經過規定的取消程序之前,它都是有效的。
以みなし再入国出境超過一年,也不會自動取消而不算你的住民稅。
而是你再次入境時,直接在入境時被帶去小房間,然後辦理取消程序。
觀念3:在留資格期間規定到什麼時候,就可以待到什麼時候。
入管法有規定,在日期間未進行在留資格規定之行為超過三個月時,
將成會在留資格取消之對象。但是,在留資格也不會自動消失,需經過取消程序。
以上。
有疑問可以到下列地方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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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7-08-25T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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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8-28T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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