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之前發起的募集睡袋給街友活動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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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月28日在嘉義版po文,發起了募集溫暖給街友的活動,向嘉義的朋友募集家中不
用的睡袋和毛毯,送給我們在公園認識的12位街友朋友,讓他們能有一個不需受凍的冬
天。感謝許多嘉義朋友看到募集消息,陸續將不用的睡袋和毛毯拿來翻轉基地,截至11
月3日,我們已收到12件睡袋和3條毛毯,並已將12件睡袋送到街友朋友的手上。

在徵集睡袋的過程中,有版友提醒我們依據現行的《勸募條例》,個人不得進行勸募行
為,立案的社會團體也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勸募許可,才得以進行勸募。翻轉團隊打電
話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詢問,負責勸募的承辦人員表示:「個人不得進行勸
募,若要勸募必須申請社會團體立案。但無法按時價折算現值的二手物品,不屬於該條
例規定的『財物』範圍」,因此不論是個人或社會團體,若要募集二手物品捐給需要幫
助的人,皆不需要申請勸募許可,也不違犯《勸募條例》。
(參考新聞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264259

我們一開始的初心,便是希望大家可以提供家裡不要的物資來幫忙有需要的人,在發文
有註明希望募集家裡不用的睡袋和毯子,因而沒有違反勸募條例的規範。雖然我們覺得
「個人不能進行勸募」這條規定不近情理,抹煞一般民眾想要熱心公益的心意,但也還
是提醒其他想要發起勸募行動的朋友,要注意相關規定,不要觸犯了法規。

謝謝redkol版主在過程中很細心地與我們溝通,並提供協助。

【募集徵信】
許先生:睡袋*1、蔡先生:睡袋*10、黃小姐:睡袋*1
羅小姐:毛毯*2、不具名的小姐:毛毯*1

共收到12件睡袋、3條毛毯。

【送溫暖給街友】
10月30日 將兩個睡袋送給阿成、阿興
11月03日 將十件睡袋送交給陳O男、許O賢、何O、陳O汝、韓O元、呂O正、江O壽、陳O如、
張O豪、陳O淞、蕭先生

一起翻轉嘉義 http://ppt.cc/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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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4-11-10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1-14
來來來 請投6號候選人 還比較有用
Quanna avatarQuanna2014-11-19
還好不會觸犯,推愛心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1-24
Carol avatarCarol2014-11-28
推詩涵~~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12-03
推好心,令人感動
Lydia avatarLydia2014-12-07
揪甘心~ 11/29就決定是妳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14-12-12
真的!不管結果如何,只有投你我投得下去
Freda avatarFreda2014-12-17
勸募條例一般是規範"財"的部份 否則神棍勸募會合法化
Mia avatarMia2014-12-21
推你的愛心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12-26
還有汽車之類的 所以並不是只有金錢部分喔
Mary avatarMary2014-12-31
Hazel avatarHazel2015-01-04
推!
Doris avatarDoris2015-01-09
推了阿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1-13
推善心人士
Gary avatarGary2015-01-18
好心推
Mary avatarMary2015-01-23
推 雖然我戶籍不在嘉義 但會多多宣揚妳的好:)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1-27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2-01
所以.....建議紅豆板主刪文還是附上原因、避免爭議..^.^
Donna avatarDonna2015-02-05
推!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2-10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2-15
Annie avatarAnnie2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