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首先真的很感謝大家,在我們上任以來,一直給予鼓勵和支持。
對於先前揪團心得文一事,我們版主三人要先跟大家道歉。
是我們錯,我們不該沒有證據還義正嚴辭。
置底的版規修改時,並沒有書寫完善。
且因三位版主的疏失長期並未發現任何異狀,再次跟大家說聲道歉。
文章代碼(AID): #19gH38GP (Taoyuan) [ptt.cc] [公告] 板規 ver 02.28
在2009/02/28由cutebbl版主所公告之版規八
有明顯規定揪團之心得文請以『店家心得』為主。
這也是我們三位版主所認定的版規,到目前仍以此為標準。
故小月版主張貼公告時,
文章代碼(AID): #1AbBu_AQ (Taoyuan) [ptt.cc] [公告] 關於揪團心得文
仍以我們三人所認定的版規〔揪團文以店家心得為主〕為標準。
但置底文的版規,卻並未註明"不以店家為主即砍文"等話,
所以當時PO揪團心得文本是合板規的。
我們版主三人為此自請輪流水桶兩周以示懲處。[若有更好的懲處方式請提出]
並請邀請小組長不定期巡輪本版。
日期分別為
1.liyajaie由08/31-09/14
2.moonathenax由09/07-09/21
3.cutebbl由09/14-09/28
在投票結果尚未出現之前,本版揪團心得文仍以店家心得為主。
等投票結果確定之後,及會更改相關辦法並公告之。
希望此次事件到此告一段落,願每次改變都是成長的契機。
謝謝。
版主liyajaie/cutebbl/moonathen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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