鎌村國四應援團 - 台中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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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先寫信給行政院長信箱,兩天後被轉給交通部
剛剛收到交通部回函 給大家參考

gentlwind君您好:
關於您99年4月15日電子郵件針對國道4號豐原大坑段計畫所提看法案敬悉,綜合
說明如下:
1.本計畫除可提供臺中都會區東側地區高快速公路服務,帶動經濟及產業發展,
並可轉移臺中生活圈4號及2號線東段之車流,避免全部導入國道1號,造成大雅豐原路
段壅塞情形,另本計畫將與國道1號、國道3號、臺74線及臺61線構成大臺中地區完整
之高快速公路網,發揮整體運輸效益,故有其興建之必要。
2.國道路線設計為求慎密與客觀,皆須歷經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初步設計及
細部設計等階段,由巨而細,逐步完成。作業過程將依相關規定赴計畫沿線各鄉市鎮
召開說明會,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並聽取意見。
3.有關99.3.25~26說明會展示路線係依據經建版地形圖套繪而成,後續規劃路線
將依現階段所辦理航測地形圖、地質鑽探調查資料,在符合國道線形計標準前提下,
考量現況社區、聚落分布狀況,秉持儘量減少拆遷、避開環境敏感區,以及對環境干
擾最小等原則研選。
4.另噪音問題係屬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要項之一,本計畫行經環境敏感區位,均將
審慎評估後依需要設置相關隔音設施,倘路線完工通車後,仍有噪音問題,亦可依噪
音管制法規定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增設。
5.本計畫內容及辦理情形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aneeb.gov.tw)之「工程計
畫」項下查閱,未來將依作業進度適時更新網站資料。
感謝您對國家重大交通建設之關心。
敬 祝
萬事如意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敬啟

發文文號:國工局規字第0990006206號 發文日期:99/04/21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我們年輕人白天要工作 比較沒時間去搞自救會、拜訪民代
: 我除了投書縣府與行政院之外,希望可以就既有反映管道跟政府好好說道理
: 以下是我認為應該要先取得的資訊,希望有時間的人能幫忙
: ----------------------------------------------------
: 一、交通部99.3.23陳報行政院之方案全文
: 可能取得方式:政府內部 如果被列為密件,那就有鬼
: 二、國工局研擬之替代路線 通常都委託民間公司辦理
: 可能取得方式:政府內部 應可以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
: 三、豐原潭子此路廊之較高解析度空照圖 近一年內的 能分辨聚落與建築
: 可能取得方式:搜尋現成資料或購買
: ----------------------------------------------------
: 政府資訊公開法 http://www.ns1jh.tnc.edu.tw/ipr/g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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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0-04-24
國工局的意思是要解決中山高大雅到豐原的擁塞 真是鬼扯
Poppy avatarPoppy2010-04-27
........................................無語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4-29
到底有誰本來要走中山高大雅豐原段會改走國道四號?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5-02
我覺得好像此處板友對此議題沒啥興趣 不知該轉往何處?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5-05
不能怪這邊版友 因為住鐮村附近的人少,當然比較沒人氣
我今天業務有跑鐮村,大人小孩都知道這件事情,都很關心
Isla avatarIsla2010-05-08
不是怪誰啦.是覺得此事需要群策群力.所以問何處較適合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5-10
我覺得環評是最後一關.還是要努力在環評之前表達意見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5-13
搞不懂鬼扯在哪 原PO請說說理由 感覺你對交通認知過淺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5-16
不解的話可以幫你轉公路板 有眾多興致勃勃的朋友來探討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5-19
不..台中市東側要北上跟大雅非常有關係
Isla avatarIsla2010-05-22
不好意思 我辭不達意 我的意思是在生活圈二號四號完工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5-24
短時間之內東側市區北上國道之需求已有獲得改善
Cara avatarCara2010-05-27
這些車流若不想走大雅交流道 亦可延潭興路繼續北上
Irma avatarIrma2010-05-30
爭議路段之設計車速90km與目前平面道路車速平均60~70km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6-02
僅縮短約十分鐘車程 並不能做為建設之「迫切」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