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藝舫 淡水文化基金會公開聲明 - 淡水

Table of Contents

【針對藝舫發布所謂譴責暴力媒體訊息 淡水文化基金會公開聲明】

一、藝舫因違反淡水文化園區藝文沙龍合作契約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2條、
第14條及第15條規定,經本會一再催告卻置之不理,合作期間積欠本會多項費用拒不給付
亦不履約,本會業於5月17日依據合作契約第17條規定與藝舫終止合作契約。

二、藝舫於5月26日晚間未先行向本會報准即強行駕駛貨車闖入本古蹟園區,嚴重違反本
園區規定且漠視管理員執行管理行為,本會頃獲通報爰請顏先生立即到場處理並拍照記錄
,雙方爭執各有一說,系爭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三、藝舫與負責人李姵蓁(Facebook ID:Eva Zee)在臉書粉絲頁及個人頁面上之聲明與
報章媒體不實報導,已嚴重影響本會名譽與公益形象,本會公開嚴正表達抗議與不滿。

四、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明知本園區為市定古蹟,知悉藝舫駛車入園卻草率不予理會,僅憑
單面之詞未經查證,卻盲目公開譴責無中生有的暴力行為,本會對此表達遺憾。

--

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7-06-07
Push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6-08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6-08
呃....
Ula avatarUla2017-06-08
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請大家別再提打人的事再提打人我表遺憾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6-08
只有我覺得這篇文章來得潮莫名其妙嗎??
Tracy avatarTracy2017-06-08
好想知道合作契約內容到底是啥 可以公佈嗎
Jacky avatarJacky2017-06-08
是那個藝舫在殼牌採石油嘛?不然怎麼會違反那麼多條?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6-08
既然違反得那麼多,何不公佈合約讓人評評理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6-08
而且噢,在這樣公開性的聲明中直接公佈個人的真名與臉書ID,難道沒有隱私法的問題嗎?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6-08
針對上述第四點,淡水文化基金會在去年5/8 7/2曾在古蹟
Hardy avatarHardy2017-06-08
園區提供場地給民眾辦婚宴。遙想當時場景,鍋碗瓢盆,
Leila avatarLeila2017-06-08
湯湯水水,更不曉得是否有搭棚車或宴席貨車入園。本人
Lucy avatarLucy2017-06-08
對此雙面標準公開嚴正表達抗議與不滿,以及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