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黃牛 搶火車票最重5年刑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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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懲黃牛 搶火車票最重5年刑


2016-10-22

〔記者陳鈺馥、鄭瑋奇、游太郎、張存薇/綜合報導〕花東鐵路一票難求,「黃牛」業者
總有辦法訂走大量車票,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加刑事處
分,違法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科或併科三百萬元罰金。

鐵路法修正三讀 納入刑責
網路駭客、旅行社業者常以假人頭、身分證產生器等非法手段搜刮火車票,最囂張時,全
年曾達百萬張以上車票。台鐵局統計,今年一至九月鐵路警察局發現加價出售、冒用別人
身分、以惡意程式訂票等情況共一百五十三件。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因此提案修正「鐵路法
」第六十五條,將虛偽資料或以不正指令輸入電腦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都納
入刑責,並提高罰金。

訂票牟利 最高罰30倍票價
修正案新增,購買車票後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
五倍至卅倍罰鍰,相較修法前一倍至十倍大幅提高。目前台北到台東的自強號以上車種票
價為七八三元,卅倍罰金就達兩萬三千四百九十元,應能發揮警嚇功能。

鄭運鵬表示,修法是將刑法偽造文書罪的刑責納入鐵路法中,讓主管機關可科以刑責和行
政罰金,「商人怕走法院,會比過去行政罰鍰有效,相信對於加價販售台鐵車票,以及冒
用他人身分證或透過惡意程式訂票會有嚇阻作用」。

花東人:能買到票回家就好
台東陳姓縣民指出,重罰黃牛真是太好了,不過,北東火車票逢年過節真的很難買,根本
是凌晨零點一開賣就「秒殺」,就算黃牛減少,還是會擔心旅行社動員搶票,在地居民希
望增加更多熱門時段及年節時的火車票,讓大家順利返鄉。

花蓮市王姓市民則說,只要北迴線一票難求的狀況未改善,鐵路法的罰則再怎麼修都沒用
,這是市場供需問題,花蓮人要的很簡單,就是買得到票。

此外,鐵路法規定,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的
處所通行,但行人、汽車駕駛人任意闖越鐵路層出不窮,修法也將罰鍰從原本一千五百元
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調高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修正案亦新增,鐵路事故發生原因,若因受害人故意或過失行為,鐵路機構不用給予撫卹
金或醫藥補助費,一改過去台鐵一律要賠償的規定。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4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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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6-10-24
黃牛表示:我都原價賣
Mason avatarMason2016-10-27
好棒棒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10-30
前提要抓的到!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1-01
終於三寶跑去撞火車,火車不用賠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1-04
呵呵 不解釋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1-06
淘寶: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1-09
鐵路事故本來就不應該賠 鐵路法明訂火車可是有絕對
路權 出了事難道還是火車轉彎去撞的嗎?一定是民眾
Jacky avatarJacky2016-11-11
闖入鐵道淨空區啊 台灣人民素養太差 什麼都要靠腰公
部門
Elma avatarElma2016-11-14
樓上不能同意你更多
Tracy avatarTracy2016-11-16
火車有絕對路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1-19
乘車實名制是唯一解,其他都是假的。
Kumar avatarKumar2016-11-21
居然採刑事罰了!?真的假的?
Hedda avatarHedda2016-11-24
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1-26
推 火車不用賠+1
除非是車子壞了的這種 非故意的
Tracy avatarTracy2016-11-29
推一個.希望有用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2-02
車瓌在平交道?也太神
Enid avatarEnid2016-12-04
酒駕哪時候要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