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的簽證問題 - 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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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描述:

我本來是一年的碩士課程, 學生簽證也在2008/10/31到期
但是很不幸的在畢業前得知一門課被當掉了T___T

所以必須要等下學期(2009/2開始)再回去拿這門課
目前人已經回到了台灣 等學校的簽證證明文件過來再去辦學生簽證

因為經濟問題 所以非常希望可以拿到full-time student visa
(這樣才能打工)
所以有請學校在文件裡面寫說我還要再拿兩門課加一個論文才能畢業
學校的信裡面寫我的課程是2009/2~2009/7

問題:
1. 這樣我有可能拿到full-time student visa嗎?
還是我有可能只拿到part-time visa?
2. 因為我實際上只要再修一門課, 所以學費只有一千英鎊
會不會因為這樣露餡, 導致他們不給我full-time visa?
3. 這樣重新申請學生簽證的程序是不是和一般的學生簽證一樣呢?
需不需要再附上去年的學費證明等文件呢?
4. 會不會因為課程只有六個月, 而導致他們直接給我part-time visa?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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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1-08
我記得只有full-time課程才能辦學生簽哩。可是你的
case 真的太特殊了。不過也不必擔心。當你拿學校文件
Yedda avatarYedda2009-01-08
去辦簽證,他們自然知道該給你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