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抽血酒精濃度逹1.2需罰多少 -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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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人酒駕騎機車摔車,經抽血驗出酒測質高逹1.2,請問各位大大這樣需要罰多少錢,聽說還要加罰一條公共危險罪,想知道整個案子下來要罰多少錢,需要作牢嗎,酒測質多少以上要開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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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人可以回答我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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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tha avatarAgatha2009-06-26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駕車酒精濃度超過0.25亳克,除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到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一年。

駕駛人必須繳清罰鍰、車輛移置費保管費後,才能贖回愛車,同 時違規罰鍰不能易處吊扣駕照。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測試之檢定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之罰鍰,當場 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銷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汽車駕駛人因酒後駕車於吊扣駕照期間再度犯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過量,而不予禁止駕駛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6-27
酒測質高逹1.2,
觸犯公共危險罪
會被判刑
進監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