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問題很急..沒有被移送20點 -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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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問題小弟去年11月被抓過酒駕酒精溶度0.85直接移送法院判罰7萬元今年8月初跟朋友聚會再度被抓..酒精溶度0.77(我已經很後悔了,也發誓絕對不在酒駕別再罵我了...)我當時苦苦也哀求警察別開單,他一再保證會不會如何,罰錢而已而當時真的只有作筆錄和開立一張"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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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11-08-29
一.第三十五條第三項汽車駕駛人經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第一項情形一律處罰緩60000元=>不是第21條第1項第5款(駕照吊扣中又駕駛之處分)1.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2.同時違反刑事法律��
Zanna avatarZanna2011-08-28
沒有隨案解送是因為刑法185-3條之罪的最重本刑在壹年以下所以承辦員警在請示檢察官後以「函送」方式處理雖然讓你走但案子還是會移送的接下來你應該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你是累犯大概會被加重處罰)至於「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汽車」部分跟酒駕刑罰無關所以是另ㄧ筆的交通罰鍰(ㄧ事不二罰,酒��